十、李東明、苗凱、金子奇三選一(二)[第1頁/共3頁]
我寧肯信賴李東明是前一種環境。我寧肯讓我媽丟我的臉,也不肯意被逼上梁山。我接過電話跟他說:“你彆曲解,我們家的人就是特彆客氣,並且這事確切非常感激你。”李東明輕笑一聲:“我曲解甚麼了?”我被他反問得啞口無言,冇法解釋,把本身吊在了半空。他聽著我在電話這邊沉默,大笑起來:“我承諾你媽會好好照顧你。我說到做到。”我有點急:“我不消你照顧!”他底子不籌算理睬我的情感:“你開學今後也彆打工了。你媽說的對,女孩子總熬夜不好。之前聽你提起打工的事,我也不好直說,現在你媽都說分歧意了,我就直接幫她辦了這事。你每個月打工賺的錢也未幾,我到時讓人每個月彙在黌舍發的那張卡上。女孩子嘛,對本身好一點,喜好寫小說就持續寫,再多出來的時候還能夠去逛逛街,買點本身想要的東西。”
我握著這筆“钜款”回到了宿舍。命也,運也,緣也,在如許的時候點上,他足以“買斷”我的依靠。女人再強都有脆弱的頃刻,又何況是個本來就一無統統的小女孩。如果光陰倒流,金子奇也冇法賽過李東明分毫。這場遊戲,一開端就曉得了勝負。以是,即便我一向艱苦地匍匐在職場上,但我對所謂的“傍大款”並冇有居高臨下的審判。冇有人曉得彆人都經曆過甚麼,如果在你最危急的時候,有人伸出了手,又有幾人真的會寧死不平?至於“傍大款”的“小三”和“二奶”們,那是婚姻的品德層麵題目,並分歧用於男未婚女未嫁的“傍大款”案例。不然,屬於政治性失誤,會就義全部腳本的出息。又扯遠了,我畢竟是個編劇,不是造物主。我站在現在回望疇昔,仍然寫不出更好的途徑。
我喜好寫小說,但我更喜好我本身成為我人生的最美女配角。18歲,北大,分開家,有了極少的錢,倒是我第一次有權力主宰我的人生,哪怕這主宰隻是吃一頓麥當勞,買一個談不上品牌的衣服,用幾件三無係列的扮裝品。現在有一小我,他能夠讓我的主宰變得更自在更幸運更誇姣更有莊嚴,我天然是心動的,我再也不想被宿舍裡的人嘲笑,我再也不想站在扮裝品櫃檯前看著那些斑斕的扮裝品被上麵的標價嚇到躲著櫃姐走,我再也不想每次插手正式活動隻要一條裙子拿得脫手。但是,人生裡,真的有這麼好的冇有代價的事情嗎?我遊移著,回絕著:“我乾嗎要你的錢!我媽不給我,我本身也能夠贍養我本身!你給我算如何回事!”李東較著然已經摸透了我的本性,笑著:“算借啊!我看好你!等你小說出版的時候,成為高文家,你再還我。也不要利錢,到時候多給我簽幾個名就行。”我的小說已經在網上有了一些牢固的讀者,固然還冇有紅,但紅應當是遲早的事。有多早,有多晚,我卻不敢肯定。我說:“那如果一向不紅呢?一向冇出版呢?”李東明笑得很高興,像嘲笑一個小孩子的語氣:“我奉求你!你好歹也是北大經濟係的!畢業了找個好事情也不難吧!事情了今後每個月都還我一部分。如許,我們還能找個來由一向見個麵聊個天,也算好校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