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道君_將大唐的官製普及一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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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禦史台

台院有侍禦史六人,掌糾察百僚、彈劾犯警;審判天子特命的案件,並與門下省的給事中、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分直朝堂,受理冤訟,號稱“小三司”。侍禦史另有專人分擔禦史台官署的平常庶務。侍禦史在諸禦史中職位最高,權柄最重。

縣的長官統稱縣令,其下有佐助之官縣丞,有分判眾曹、催征租賦的縣尉,有掌管文書簿計的主簿等官。

有很多讀者對於大唐三省六部製的官製還未曾熟諳,而老三又不能在書中詳細的解釋,如許做會讓文顯得太囉嗦了,就隻能在這裡向大師提高一下了!大師清楚的人,就不要理睬,不甚清楚的人,想看的能夠在這裡體味下。

尚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部的長官為尚書,副長官為侍郎。每部下轄四司,司長官為郎中,副長官為員外郎。六部及各司職掌見表2。(15)

唐朝中前期,翰林學士一職開端劫奪宰相的權力,對唐朝政治具有必然的影響。唐初曾於禁中設置翰林院,調集了一些之士及醫、卜、棋、畫等有一技之長的人,入內廷值班,隨時籌辦天子召見,伴隨天子遊居宴樂。天子偶然也調集一些才乾之士在此待詔,以備參謀。唐玄宗時,又專設翰林學士院,選之士覺得翰林學士,專掌製定天子直接下達的嚴峻詔令事。如許便劫奪了中書省中書舍人的製詔之權,呈現所謂“內製”、“外製”之分。翰林學士所撰詔令直接從禁中收回,稱“內製”,用白麻紙寫成;中書舍人所撰詔令通過宰相製定,稱“外製”,用黃麻紙寫成。翰林學士是以被稱為“內相”。但翰林學士並不是正式的官,而是一種職務,是以冇有正式的官階品秩,名額也無定命。憲宗時,於諸學士當選出一名資高望重的人作為學士院的首級,稱“翰林學士承旨”,權任尤重。唐朝前期,天子也常常操縱翰林學士來對於乾與朝政的寺人權勢。

為了加強對周邊少數民族的辦理和穩固邊防,唐朝還在邊陲地區前後設置了六個都護府,有多數護府與上都護府之分。長官多數護普通由親王遙領,由副多數護主其事。上都護府長官為都護。作為邊陲地區的都督府和都護府還統領著多少皋牢府、州。皋牢是束縛、攏絡的意義。唐朝為了便於節製遙遠的少數民族,在那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置皋牢府、州作為行政特區,大者稱都督府,小者稱州,以本地少數民族的首級為都督、刺史,能夠世襲。這些皋牢府州有必然的行政自治權,可不向朝廷交進貢賦,但必須接管邊區都督和都護的轄製。據《新唐書?地理誌》記錄,唐朝的皋牢府州多達856個,比本地的府州還多。唐朝實施的這類少數民族自治的皋牢府州軌製有助於穩定邊陲地區的局勢,加強中心同遙遠少數民族的敦睦乾係,同時對於這些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開辟和文明生長也是非常無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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