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王權謀那點事_一、曆史的沉重:華夏二百餘年輝煌冇落再現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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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藥配製方麵,明朝前期除接收外來火藥配方的特性而製成更合適新式槍炮用的發射藥外,還配製了各種公用的火藥,如引藥、火藥、信號藥、發煙藥、致毒藥等,豐富了宋元以來的火藥種類。

清朝今後,中國火器的生長逐步由遲緩而至於停滯。清初因為戰事的需求,尚正視火器製造,重型火器以火炮為主,輕型火器以鳥槍為主。

觀中國之強,最盛莫過於秦。

據《明史・兵誌》記錄,紅夷炮長2丈餘(約合6米),重者至3000斤(約合1800公斤),“能洞裂石城,震數十裡”。現存什物,炮身長多為2~3米,口徑多為100毫米以上,比佛朗機銃口徑大、管壁厚、炮身長,成為當時能力最大的火炮。

鴉片戰役中的絕大多數戰役,是清軍的岸炮與英軍的艦炮之間的炮戰,按常理說,海岸炮依托堅毅的陸地,可不計重量,後坐力等身分,而製作得更大,射程更遠,能力更大。實際上清軍的岸炮普通也重於英軍的見炮。但是在戰役中,兩邊火炮的能力卻產生了逆轉。當疆場上硝煙散儘以後,我們不得不驚詫空中對悲慘的究竟:清軍在戰役的全過程中未能擊沉英軍的一艘戰艦或輪船,而本身的陣地卻被打得千瘡百孔。

至於厥後的清朝,太祖天子馬背上打天下。過於正視馬隊,反而忽視了輕裝步兵照顧火槍的新戰術,中國火器的生長遭到了停止!明末清初,中國的火器的生長程度並不很掉隊於西方天下。隧發槍、連珠槍(多管火槍)等在我國呈現的也很早。但當時的清朝當局對新式火器的發明不屑一顧,竟隻讓火器發明家去製造一種能夠馱在馬背上的輕型火炮!

18世紀中葉今後,歐洲各國開端財產反動,機器產業逐步代替工廠手產業,火器的製造有了突飛大進的生長。而這時中國仍處於封建社會,清當局因為敗北的統治和嚴峻的保守思惟,底子不正視火器的生長,很少再造火器。對外又妄自負大,實施閉關鎖國政策,使本國先進的火器及其製造技術也未能在中國傳播。因此中國火器的生長大大掉隊於西方。

據《清文獻通考》記錄,從康熙十三年到六十年(1674~1721),清中心當局所造的大小銅、鐵炮約900門,但炮的根基構造和機能並無大的改進。如康熙十五年(1676)鍛造的“神威無敵大將軍”炮,仍屬紅夷炮型,大者口徑達110毫米,全長248厘米,重1000公斤,可發射 4公斤重的鐵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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