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寒門輔臣_第三十一章 權力如舟,載人死生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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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堂審,雷厲流行,乾脆利索,果斷明快,讓顧正臣真正見地到了為官的霸氣。

李義命令。

“帶下去!”

“買個水塘,養點魚有錯嗎?”

今後,你成為朝廷官員,可要為民做主!

李義神采一沉。

王治回道:“顧阫隨身獨一三百文錢,這筆錢我們冇拿,被老爺拿走了。過後,老爺給了我們各二十兩,讓我們健忘此事……”

大明知縣的權限,隻到笞刑與杖刑。

“那裡有血?”

顧正臣搖了點頭,目工夫冷地說:“養魚,恐怕遮不住水底腐臭的屍臭味,養鴨鵝纔是真!”

我也想坐在那邊,掌管大印。

李義啪的一聲,厲聲喝道:“典史黃琳、百姓鄧泉,可都看到了當日殺人景象,也看到了是誰幫著王繁華沉屍,誰找的石頭!現在還不從實招來,等著用刑不成?說,你們是不是幫手王繁華殺人拋屍?”

這一次,我教你。

李義拍了拍驚堂木:“顧舉人,這恐怕不能成為證據。”

李義嚴肅地喊道:“這些證據雖不敷以證明是你殛斃了顧阫,但與鄧泉、黃琳的供詞符合,足以證明沉屍所用的就是這一條船!”

李義結案,判王繁華斬,王治等人杖一百、流三千裡,安排主簿寫俱文書,發至京師。

當木船放在堂上時,王繁華看了看木船,並無甚麼不當,放心下來:“顧舉人,這算甚麼證據?”

李義看過以後,詰問:“當年顧阫被害,隨身可有財物?”

能讓三人交代,還是那模棱兩可的話,讓三人覺得事情已板上釘釘,證據確實。

洪武王朝如海,驚濤駭浪無數。

明朝知縣不成能判案以後,立馬拉出去砍腦袋。

有一個交代的,其他兩小我也不敢再坦白,典史都是熟諳的,當初他也在場,他都交代了,我們這些人還等啥,歸正脫手的是王繁華,他死歸他死。

這就是知縣的手腕嗎?

顧正臣想去看看開出大明鼎祚二百七十六年的阿誰巨大男人,看看他的帝王機謀,佈局天下!

隨後不久,王家管家王治,仆人王2、王六就被押上堂。

徒、流罪,需求報給府一級來判。

一言出,世人隨!

李義站起來看了一眼,船雖有些臟,但一眼可見,並冇有血。

“仵作!”

顧正臣看向王繁華,哈腰,撿起了船的纜繩,咬牙說:“這纜繩,幾年冇換了吧,若不是粗些,怕早就斷了。不曉得王老爺有冇有重視到,這纜繩裡到處都是褐玄色,可這是白棕麻繩,那裡來的褐黑?當時夜間洗濯船上的血跡時,健忘連纜繩一起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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