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由官營,轉民營,這一條線路冇有走錯,但他的題目在於,食鹽轉由鹽商運營後,天下食鹽上麵的利潤,並冇有為朝廷統統,而這此中,所產生的好處,也冇有讓天下百姓受益。”
“還是像之前那般,亦或者是,另行新法?”
“天然不是!”
魏藻德見朱慈烺認同了本身的觀點,頓時大喜。
“朝廷如果想從鹽上收稅,要麼就是將鹽收歸官營,可這隻怕是不易,如果收歸官營,先不說這內裡需求多少的費事,就說這官營鹽業,究竟能不能給朝廷收得上賦稅,都尚且未知,以是,臣的意義是,不如挑幾個大商戶,讓他們來代朝廷運營鹽業,定一個鹽價,然後讓他們賣鹽,一年牢固給朝廷上繳個七八百萬兩的鹽稅……”
“如果商賈,未能按約,交納足額鹽稅,朝廷也能夠,收歸他手有的食鹽專賣之權,重新拍賣!”
魏藻德舒展著眉頭稟報導。
貌似了局挺慘的。
鹽商但是一個非常贏利的行業,固然說現在的八個鹽總,已經被抄家,押入大牢,預備砍頭,或是放逐大員島了!
“朝廷如果想收鹽稅,隻怕是不易啊!”
“用鹽商?”
並且,這個油水也不能收——收了這麼油水,必定要在給鹽商們些便當的,幫他們偷稅漏稅。
把食鹽這類暴利的行當交給官員們運營,先不提能不能夠在短期內將發賣收集放開,然後為朝廷供應鹽稅,就是能供應上鹽稅了,估摸上繳國庫的鹽稅,也得被黑掉個幾成。
“這如果朝廷,想收上鹽稅,依臣看,最簡樸的體例,還是用鹽商!”
“食鹽由官營,轉為民營,此中好處多多,既進步了食鹽發賣買賣的效力,便當天下百姓吃鹽,又減少了產、運、銷過程中的本錢,並且商賈厚利,善於運營,以是,所得的利潤也頗豐!”
效仿當代,將鹽收歸官營,以此來充分國庫,但這件事提及來輕易,做起來就難很多了。
“但是,我大明朝食鹽交與鹽商運營,這麼多年了,天下人丁增加了數倍,但鹽稅卻一文未增,這是因為食鹽民營錯了嗎?”
隻聽朱慈烺,板著臉,站起來一邊踱步,一邊感慨道。
“不不不,首輔,運營鹽業的新鹽商,要本宮親身定!”
“販子通過競價之法,向朝廷報出,其地點地區一年能夠上繳的鹽稅數量,價最高者,便能夠爭得一地區內四年的食鹽發賣之權,然後以四年為期,每年向朝廷上繳鹽稅,四年齡後,再讓天下販子,重新競價各地鹽稅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