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明朝並冇有官方所構建出來的食鹽發賣體係,鹽業向來都是民營,就連煮海為鹽的灶戶們,也都已經不再受朝廷的節製了。
“如果商賈,未能按約,交納足額鹽稅,朝廷也能夠,收歸他手有的食鹽專賣之權,重新拍賣!”
汗青上秦朝二世而亡,就跟他的構建得過分於超前,超脫於出產力的體係就有乾係。
“販子通過競價之法,向朝廷報出,其地點地區一年能夠上繳的鹽稅數量,價最高者,便能夠爭得一地區內四年的食鹽發賣之權,然後以四年為期,每年向朝廷上繳鹽稅,四年齡後,再讓天下販子,重新競價各地鹽稅的數量!”
魏藻德見朱慈烺認同了本身的觀點,頓時大喜。
“本宮清理查稅,就是要將這些,本來歸這些贓官貪吏,歸勳貴們所吞的鹽業利潤,收返國有!”
隻聽朱慈烺,板著臉,站起來一邊踱步,一邊感慨道。
而朱慈烺對於魏藻德的發起,也表示了認同。
汗青上,中原食鹽發賣,到明清期間,就從官營,完整地竄改成了民營。
“當然是另行新法了,本宮的意義是,將天下,或是按數州府,或是遵循省,分紅十數個地區,或是幾十個地區,然後,將在這地地區上麵運營鹽業之權,分包給天下商賈!”
“上不能征稅報國,下不能發賣低價食鹽惠民!”
鹽商但是一個非常贏利的行業,固然說現在的八個鹽總,已經被抄家,押入大牢,預備砍頭,或是放逐大員島了!
再算上,保持這麼一個食鹽專賣體係運轉所需求的破鈔。
因為,皇權下鄉就意味著行政本錢暴增,對於一個封建王朝所具有的出產力,想要保持住基層政權,像秦朝那樣,建立自上至下的行政體係,實在是有些不實在際了。
並且,魏藻德也感覺官營的買賣不太靠譜——他自個就是當官的,是大明朝最大的官,當然清楚官有多貪了,有多懶了!
“首輔所言甚是,這個鹽業,還是得交給販子來管,朝廷的官員,如果來管鹽業,還不得把鹽業給管賠了?”
隻聽魏藻德稟報導。
但不要健忘了,這八大鹽總但是打大明朝國朝之初,就一向繁華到當下的顯赫世家啊。
“朝廷如果想從鹽上收稅,要麼就是將鹽收歸官營,可這隻怕是不易,如果收歸官營,先不說這內裡需求多少的費事,就說這官營鹽業,究竟能不能給朝廷收得上賦稅,都尚且未知,以是,臣的意義是,不如挑幾個大商戶,讓他們來代朝廷運營鹽業,定一個鹽價,然後讓他們賣鹽,一年牢固給朝廷上繳個七八百萬兩的鹽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