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首相_第一百二十八章 君子不言利之說誤國害人至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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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內江所見,當議甚麼?”高拱忍不住詰責道。

“招商大班如何?”陳大春插話說,“衙門所需,張榜公示,商家誌願投帖,選質優價廉者取之。聞得居壕鏡之佛朗機販子,即好合作之法。”

陳大春不敢獲咎趙貞吉,杜口不再言。轉任戶科都給事中的韓揖起家道:“訪得河西務大小貨船,船戶要繳船料,用船販子要繳船銀,進店有商稅,出店有正稅。河西務已有四周征稅,到張家灣發賣貨色,又有商稅。百裡以內,轄者三官;一貨之來,榷者數稅,商賈所利多少而堪此?”

高拱既吃驚又迷惑不解,看著劉體乾,很久才問:“他因何要如許做?”

高拱心頭一熱,道:“喔,還是叔大思慮精密。”說罷,快步往文華殿走去。進了殿,世人皆已到齊,他坐在擺放在兩隻銅鶴之間的一把圈椅上,看也冇有看會場,就道:“錢法業已頒旨,新舊錢皆可用於貿易,而後服從民便,不得議來議去,徒增發急。故本日不再議錢法,專議恤商一節。戶部先說。”

“好一個君子不言利!誤國害人至甚!”高拱大聲辯駁道,“《洪範》八政,首諸實貨;《禹謨》三篇,終究厚生。足見古聖賢是極重言利的。可後代陳腐好名之人,倡不言利之說,遂使陋儒不通國體者轉相傳習,甚有誤於國事。讀書人受其毒害,要麼成為隻會放言高論的冬烘;要麼成為言行不一的偽君子,此二者,皆失治國安邦之本意。何也?義者利之和,則義固何嘗倒黴也。義利之分,惟在公私之判。安得把‘義’說得玄而又玄,離百姓遠而又遠?在高某看來,‘義’,絕非虛無縹緲之物,高深莫測之事,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義者何所指?乃是公家之利的總和,換言之,公家好處即為義。是故,為公家謀方便是尋求義!治國安邦者,不過是千方百計為百姓投機,既要為百姓投機,卻又說不能言利,豈不衝突?徒以不言利為高,乃至令人不成以公忠謀國。”

“戶部、工部分設鈔關課稅,非新製,乃祖宗成例。”工部尚書朱衡辯白了一句,似是為了製止爭論,緊接著說,“本部奉旨題覆高閣老陳恤商事,當務之急是多給預付銀,以拯販子貧累。此後凡官府差委商戶采買貨色,必先預付非常之四,且半年以內當全額付出。”

戶部尚書劉體乾乾咳了一聲,道:“本部接高閣老《議處販子錢法以蘇京邑民困疏》,奉旨議複,議得恤商事五:一定時估,二議給價,三嚴禁革,四裁冗費,五公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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