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明1637_明朝官製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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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病院是辦理宮廷及貴族診斷,製藥的,設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品太醫四

簡介

直隸州屬省,級彆與府不異;散州附屬府,同縣級。

五軍都督府:中軍都督府、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

正五品修改庶尹,從五品協正庶尹。

3、中樞構造體係比宋、元簡化;六部九卿體係較清,職責較明。

從三品,初授懷遠將軍,升授定遠將軍,加授安遠將軍;

設總督、總理、巡撫。此三官於明朝均因事而設,以重臣任之。所轄地區亦不分歧。為ō yā派出之之大員,非處所官員。明中葉後,巡撫漸成行費究竟長官。與巡按合稱為“二台”,各行省之“三司”反受其管束。

設州,有兩種:一為直隸州,職位相稱於府,附屬於省;一為屬州(散州),職位相稱於縣,附屬於府。各州有知州一人及同知、判官等官。

朱元璋攻陷集慶路(今南京)時,設行樞密院,由本身擔負。又設諸翼統軍元帥府。後罷樞密院,改設多數督府,以白文正為多數督,節製中外諸軍事。下設司馬、參軍、經曆、都事,又增設擺佈都督等。吳元年因防權重,廢多數督不設,改以擺佈多數督為長官。洪武十三年,改多數督府為五軍都督府(中、左、右、前、後),“分領在京各衛所,及在外各都司、衛所”。五軍都督府每府各有擺佈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及經曆、都事等官。都督府都督等官,後突變成空銜。統兵之官,加總兵、副總兵、參將、遊擊將軍、守備等銜,始有帶兵之實權。

政治:ō yā官製: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舊都南京也設六部,稱南六部,另有一套職官,但又不全置,其權柄遠不如běi ī六部。普通是安設職位高貴之退閒大臣之所。

4、處所官製比唐、宋、元簡明,惟道的設置較雜,至清不改。

於各地設衛所,衛下轄千戶所,千戶所下轄百戶所。各衛、所皆統屬於都司;都司又分隸於五軍都督府。侵占批示以下,官兵多世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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