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從隋唐開端,ō yā行政機構中,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的總稱。其職務在秦漢時本為九卿所分掌,魏晉今後,尚書分曹治事,曹突變成部,隋唐始肯定以六部為尚書省的構成部分。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禮》的六官,秦漢九卿之職務大部併入。
三省六部製
至唐朝改度支為戶部﹐改都官為刑部﹐遂成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統於尚書省。宋朝因之。元朝改統於中書省。明朝廢中書省﹐六部乃直接對天子賣力﹐成為主管天下行政事件的最高機構。各部置尚書一人﹐總管本部政務﹐下有擺佈侍郎各一人﹐為尚書之副。清朝於天聰五年()仿明製設六部。初以貝勒(親王﹑郡王)彆離總理各部部務﹔各設滿洲﹑蒙古及漢承政﹑參政﹑啟心郎﹑額哲庫等官。順治元年(44)﹐停貝勒總理部務﹔並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啟心郎未改﹐至順治十五年裁。
光緒二十七年()﹐清è fǔ改總理各國事件衙門為外務部﹐這是六部以外增設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設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設學部及巡ǐ部。六部之製逐步竄改。
隋初正式建立三省六部製,此中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名為吏部﹑禮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朝改度支為戶部,改都官為刑部,遂成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統於尚書省;宋朝因之;元朝改統於中書省。
禮部掌典禮事件與黌舍﹑科舉之事。考吉﹑嘉﹑軍﹑賓﹑凶五禮之用
吏部
刑部的首任尚書為周楨,侍郎為盛元輔,張仁。明太祖即位初期,用法太嚴,周楨任尚書時,始定律令,使吏士有法循守。洪武六年(公元年),刑部分為四個屬部,即總部、比部、都官部、司門部。年(公元年),增設四科,分屬於四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大家。總部、比部主事各4人,都官,司門主事大家。洪武二十二年(公元年),改總部為憲部,二十三年,分四部為河南、北平、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十二部。二十九年(公元年)改成十二清吏司,設郎中、員外郎大家,主事人,永樂十年(公元4年)除北平司,增置雲南、貴州、交阯三司。宣德十年(公元4年)革交阯司,遂定為十三個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