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行聽得連連點頭,忍不住感慨道:“賢侄啊,我真是看走眼了,冇想到你竟然有如此本事!”
就算是在後代,用電腦打字,遠比手寫要快,一天兩萬字的更新,真得冇幾小我能做獲得。就算分離在兩天內,那也等因而一天一萬字,能做到的人,一樣未幾。
無形當中,因為李文貴的表示,李家的職位,在陳景行心中晉升了很多,乃至於他都情願稱呼李文貴為賢侄了。
劉掌櫃聽得大奇,這個公子家裡竟然連筆墨紙硯都買不起?那這公子哪來如此短長的才調?
對普通人來講,想出一種體例就已經非常了不起了,這另有第二種?
此時,李文貴倒是淺笑點頭說道:“一天兩萬字,是初稿,轉頭再花點時候訂正,該是冇題目的。”
對此,他也歡暢,因為是他先容李文貴給店主的,因而,他便也笑著對李文貴說道:“公子還不快叫!”
李文貴說到這裡,又當真了一點說道:“不過這個彆例有個前提,就是我們的名譽要充足大,銷量要充足多,如此,才氣讓賣紙商感覺,到我們這裡來廣而告之會有更多的人看到,我們也才氣有更高告白代價的訂價。”
陳景行聽到這話,曉得他說得也是真相,有點獵奇,便問道:“我先預付你稿費的話,你是拿歸去給你爹還是你想好瞭如何用?”
邊上的劉掌櫃又豈能看不出來,陳景行看到李文貴的才氣以後才正視起來的。
歸正如果換了他,哪怕有第一種體例來參考,他也想不出另有甚麼體例的。
是以,他有需求問個清楚。
因為李文貴說得冇錯,這兩個主張都是針對李文貴本身的環境。就是他編故事的才氣很不錯,最為關頭的是,他還能編長篇!
此時的李文貴,並不在乎陳景行的嘉獎。對他來講,這些都是後代現成的例子罷了。至於編故事的才氣,那是他在後代餬口的才氣!
李文貴聽到陳景行的發問,便淺笑著說道:“第二種體例是,在發行的書中插入告白,主如果收告白商的錢,降落讀者買書的錢,能做到比盜版書更低,如許盜版書便會有利可圖了。”
聽到這話,陳景行固然每個字都能聽懂,但是整句話聽完以後,他還是摸不著腦筋,便隻好就教道:“這是何意,我如何聽不大明白!”
畢竟李文貴才十四歲,如果手中有錢了,能夠會管不住本身的手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