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他頓了頓以後,彷彿是考慮一會,然後又說道:“賢侄也說過,此事缺賢侄不得,我深覺得然。是以,就不要利潤五五分紅了,就遵循六四,不,七三分紅,可好?”
他的瀏覽量也非常大,既然穿越到了明朝,那他腦海中多的是典範故事,事前回想好了,或者最多脫手寫下要點,語音個兩萬字,真得不難。
他一開端覺得李文貴是少年不知天高地厚,再到厥後,他又思疑李文貴是從那裡聽了些甚麼主張來顯擺,但是,到了最後,他信賴,這兩個主張,絕對是李文貴本身想出來的。
李文貴聽到這話,曉得本身的這個話中異化了後代的用詞,以是他聽不懂,是以,他便詳細解釋道:“比如,有一家店賣的紙張非常好,但是冇馳名譽,想要讓更多的人曉得,從而會去買,便能夠來和我們構和,給我們多少錢,我們就把誇他紙張好的話,印在書中的某個段落內,讓買書的人都能看到。”
劉掌櫃也一樣獵奇,盯著李文貴,豎著耳朵聽著。
陳景行盯著李文貴好一會,俄然記起甚麼,便帶著獵奇,又開口問道:“那第二種反盜版的體例,又是甚麼呢?”
當然了,統統這些,也有李綵鳳生了兒子為前提。
歸正如果換了他,哪怕有第一種體例來參考,他也想不出另有甚麼體例的。
因而,他便和李文貴提及詳細的細節,在說到酬謝這事時,李文貴躊躇半晌,便對陳景行說道:“遵循我們的合作體例,我要比及好久才氣拿到稿費。但我家裡的環境,伯父應當也是曉得的,不知可否預付些稿費?”
此時,他看出陳景行很對勁的模樣,便開口問道:“以是,大人是情願合作了?”
李文貴聽到陳景行主動讓利,有些不測,心中對陳景行非常有好感,便對他說道:“伯父應當曉得我家環境的,筆墨紙硯都買不起。是以,我口述,伯父找幾個寫字速率快的來記,如許我一天都能說兩萬字,後續再點竄一番,說不定我們兩天就能出一本書。更新快,不至於讓讀者健忘前麵說了甚麼,對於更多的訂購書冊是有幫忙的。”
對此,他也歡暢,因為是他先容李文貴給店主的,因而,他便也笑著對李文貴說道:“公子還不快叫!”
說真的,之前的時候,他實在是瞧不起李家的。把本身的兒子割了送進宮去,把本身的女兒賣給彆人當丫環,歸正他是做不出來這等事情的。
就算是在後代,用電腦打字,遠比手寫要快,一天兩萬字的更新,真得冇幾小我能做獲得。就算分離在兩天內,那也等因而一天一萬字,能做到的人,一樣未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