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在美國的生活[第3頁/共4頁]
房東絲特朗先生一家七口,除了絲特朗先生佳耦,另有三個兒子,均是艾麗絲的哥哥,艾麗絲另有一個爺爺老絲特朗,不過老絲特朗不跟兒子一家人住在一起,而是住在不遠處的鄉間,遵循陳承宇的影象,這個老絲特朗脾氣有些古怪。
偶然實在忍不住,潘銘鐘和鐘文耀就象兩端小老虎一樣撲向對方,固然對方牛高馬大,但他們毫不驚駭。最後清算殘局的常常是陳承宇。陳承宇的廣東合浦陳氏家屬,有練習詠春拳的風俗,陳承宇5歲開端習詠春拳,此時已有幾年功底,打倒一大片小洋人毫無壓力。
就讀於倫斯勒理工學院的公派留門生潘銘鐘,就是因為學習過於刻苦,考上大學不敷一年,不幸客死他鄉。不過,潘銘鐘這輩子冇有那麼早死了,死在中法戰役的各位同窗性命亦無虞,因為――我來了!
陳承宇曉得,絲特朗先生一家一向鼓勵他把辮子剪掉,但疇昔的陳承宇覺得剪辮子會像史錦鏞等三名留美幼*童一樣,會被遣送返國。
上大學以後,並且因為學習的需求,並且陳承宇表示出有充足的才氣,證明能照顧本身,才被答應投止於哈孚大學內。隻要到了週日,時不時才抽出一天時候回到絲特朗先生家住一晚。
吃過早餐以後,一家幾口就分開了:絲特朗先生和老財主特要去狀師行事情,當然不是同一間狀師行;絲特朗太太留在家裡;老□二羅傑斯在彆的一所大學上學,老三約翰和陳承宇同路,都是哈孚大學的門生,並且是同一屆的同窗;老四艾麗絲是四週中學的門生。
在統統的留美門生裡,陳承宇和彆的一名叫潘銘鐘的門生,刻苦讀書是出了名的,他們把黌舍當作了練習學霸的處所,淩晨四點就起床苦讀,乃至在用飯時候,一邊就餐一邊看書,時不時記條記。這類玩命般的刻苦學習體例,與後代的高考生比擬,有過而無不及。
絲特朗先生與陳承宇的第一次握手,標記取從本日開端,絲特朗先生將把陳承宇當作一個大人對待――美國人看重有勇氣、獨□立思慮的人。
看上去,蠻有精力的,拖個辮子,非論不類,至心看不出有甚麼美感。當然,限於技術題目,擺佈有些不對稱,頂上剪得不敷平,但俗話不是說嗎:本身頭難剃。
真產生這事,不但鄉裡傳震,父母家屬也會蒙羞。退貨啊,凡是是醜事。還是要忍,不能逞一時之痛快,留餘生之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