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好送人禮品,承諾要送誰甚麼都會記得很清楚。十多年前,我想做一批本身品牌的皮衣。從2000年開端,設想了一年多,用最好的羊羔皮,在香港找不到合適的處所做,就拿去日本做,當時做完大抵6000塊港幣一件,算是很貴了。那批衣服做得很好,每一件都有編號和署名,我就不捨得隨便送人,並且送這個不送阿誰,就會獲咎人,以是我就決定必然要送給特彆的人。
有錢以後我每天還是一副大老粗的模樣,這都是用心的,跟那些勢利眼們對著乾,讓我有種抨擊的快感。當時邵逸夫大老闆約我在半島旅店見麵。之前做武行的時候,常常路過半島旅店,想走出來看一看都不敢,好不輕易有機遇出來了,連地毯都不敢踩。紅了以後竟然會被邵氏大老闆約去那邊喝下午茶,我就感覺很高興,帶了8個立室班的人,用心穿戴牛仔褲和背心大搖大擺走出來,統統人都瞥見是成龍來了。辦事員從速過來講:“對不起成先生,我們這裡不能穿背心的。”我說:“哦?不能穿背心啊?那你給我找一件襯衫來啊。”人家就拿了一件襯衣給我,我隨便穿上,也不扣釦子,就跟邵逸夫談天喝茶。第二天,我又去那邊跟人見麵,上身穿戴襯衫,上麵穿戴一條短褲,又是大搖大擺走出來,辦事員隻好又過來講:“對不起成先生,我們這裡不能穿短褲的。”我又說:“好啊,那你幫我找一條褲子來啊。”人家把褲子給我,我就在旅店內裡喝咖啡的處所穿褲子,穿起來以後用心拉鍊也不拉。這兩次中間都有很多人在看,指指導點的,我內心就感覺很爽,那些有錢人每天打扮得衣冠楚楚,我偏不如許,就是要粉碎你們的端方,你們也不敢因為我這副模樣就看不起我。
現在商店賣的襯衫已經冇有彆針了,之前的襯衫在包裝好的時候是有很多彆針的,包在膠紙袋內裡。我找到之前阿誰售貨蜜斯,跟她說:“這件這件這件這件,我每一件都要試穿。”她就把每一件都翻開,我拆開釦子隨便試一試,然後就像渣滓一樣丟在一邊,她前後拿了幾十件下來。接著又要試鞋子和褲子,總之試了一大堆以後,我隨口跟阿誰女孩子說:“這個要這個不要,這個要這個不要,包好幫我送到旅店。”然後回身就走,阿誰女孩子看起來都要崩潰了。店裡的經理從速過來跟我說:“成先生,對不起,你講的她冇記清楚。”我說:“我講得很清楚,如何她就冇聽清楚?這邊要,那邊不要,我要每一件都包得像新的一樣,一個彆針都不能少,全數給我封好。”說完就出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