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無敵_五、民國地主不好當(北方篇)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按照1930年的一份村落調查顯現,如果冇有工貿易之類的分外支出,隻靠地裡刨食,也冇有體例迴避捐稅的話。那麼地主的家裡最起碼要有200畝以上的好地,才氣頓頓都吃白麪饃饃,逢年過節吃一頓肉。

而在這個標準線之下的地主和富農,自家種的小麥就算磨成了白麪,也不敢多吃,要拿出去賣錢繳稅,以及換一些洋火、食鹽、布匹之類的必須品,隻留下棒子麪、高粱麵之類的細糧來給本身充饑。

比方四川全省在清末隻需扶養新軍一鎮(相稱於一個師)12000人,外加差不多數量的綠營舊軍,另有向雲南、貴州、甘肅供應約250萬兩白銀的財務補助。

但題目是,到了陳舊立新的民國年代,這統統護身符和特權就十足打了水漂。民國期間的兵痞和軍閥大帥們,可都再也不會把清朝的功名身份放在眼裡。該訛詐就訛詐,該搏鬥就搏鬥,底子不會客氣——那年初在鄉間死一小我,就真是跟死一隻螞蟻冇啥兩樣。

隻要在每一年的初夏季候收了麥子以後,這些人家才氣吃幾頓白麪做的麪條,在他們看來,這已算是一種了不起的豪侈了,能夠吃白麪一向吃到八月的人家,已經極其希少,更不消說吃上一年了。

從1928到1930年,北方八省再次持續大旱,蝗、風、雪、雹、水、疫併發赤地千裡,顆粒無收。此次災情持續3年,形成的逃荒人流冇法數計,倒斃在荒漠上的餓殍最起碼高達1000萬。

在清朝的時候,那些處所上坐擁廣袤田土的地主縉紳們,常常有著舉人、秀才、捐官(費錢買的官,多為虛職)之類的“功名”,很多人另有子侄或親戚在朝廷內當官,從而編織出一張龐大的乾係網。

總之,民國期間的地主,並不如何好當。

如許一來,地主家就不得不養上一群打手,用以催逼佃農交納租子,因而又多了很大的一筆開消。

比方在民國初年,陝西省便一邊推行剪辮令,一邊大肆分攤“光複款”。因而,鄉紳們便領著村民圍攻當局,號稱“複辮豁款”(我要持續留辮子,以是不交錢了)。前清一眾遺老遺少聞之,皆覺得“人思聖清”!

陝西原有人丁1300萬,但在這三年大荒中,淪為餓殍、死於疫病的高達300多萬人,流浪失所者600多萬,二者合計占全省人丁的70%。按照某些本國記者的描述,饑民的屍身常常在安葬之前就消逝了,在一些村落,人肉乃至被公開售賣。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