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地主們也能夠設法進步地租,把這些承擔轉嫁到農夫頭上。但是地盤上的出產就隻要這麼多,哪怕不給農夫留下一粒穀子,能夠搜刮到的糧食也是有極限的。而軍閥們發明苛捐冗賦的本領,倒是向來都無上限的,一下子搞出來六七十種附加稅也是常事——比方青苗捐、煙捐、衛生捐、青山費、馬盤費、接待費、人丁稅、花燈稅等等。正所謂“自古未聞屎有稅,現在隻剩屁無捐”嘛!
5、民國地主不好當(北方篇)
在清朝的時候,那些處所上坐擁廣袤田土的地主縉紳們,常常有著舉人、秀才、捐官(費錢買的官,多為虛職)之類的“功名”,很多人另有子侄或親戚在朝廷內當官,從而編織出一張龐大的乾係網。
總之,民國期間的地主,並不如何好當。
乃至就連淺顯的金屬成品,在當時也是相稱高貴的東西——直到1949年,中國還是一個純粹的農業國,天下鋼鐵產量隻要15萬噸,方纔夠造北京奧運村阿誰鳥巢。是以鄉間的淺顯人家裡很少見到鋼鐵成品,耕具常常隻在最關頭部位包上一層鐵,獨輪車的車輪是木頭的,富人的馬車纔有包鐵輪子。家裡的水桶是木頭的,水瓢就是一個大葫蘆一剖兩半。買一把菜刀就能讓一戶農夫掏空一年時候節流下來的積儲。
跟清朝比擬,北方鄉村在民國年間獨一比較較著的“當代化”標記,就是較為遍及地用上了火油燈,鄉村照明已根基被火油代替——在此不得不平氣一下美孚公司的傾銷才氣。要曉得,在當時的北中國鄉村搞甚麼火油燈的市場營銷,幾近跟在當代的索馬裡做小商品買賣一樣傷害。
固然地主們也試圖走新期間的上層線路來保護本身權益,比方去競選國集會員之類。但民國前期畢竟是一個“有槍就是草頭王”的年代,哪怕你在北京跟甚麼高官攀上了友情,到了處所上也一定有效。
必必要明白一點,那些穿越到民國的當代人,在能夠挑選的環境下,除了少數想要搞紅色反動的人以外,應當都不會情願去當中下貧農或者拉黃包車的。而想要在民國期間過得比較麵子,那麼在鄉間彷彿就得本地主老財,在城裡則要當小資闊少,或者乾脆直接當官走宦途……
如此說來,地主的餬口應當是非常輕鬆落拓的囉?
北方各省鄉村被“預征”賦稅的狀況,固然不如四川這麼怪誕,但因為天然前提差,災荒頻繁,官方財產有限,戰役的粉碎慘烈,實際的承擔比例還要更加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