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設有牧場和乳品加工分廠兩個分部,牧場出產的原奶經乳品加工分廠加工成花色奶後出售。1995年伊始,該企業及下級主管部分顛末研討,決定將牧場和乳品加工分廠分開獨立覈算,分為兩個獨立法人,彆離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但在出產合作上仍按之前的法度措置,即牧場出產的鮮奶仍供應給乳品加工廠加工發賣,但牧場和乳品加工廠之間按普通的企業間購銷乾係結算。如許措置,將產生以下結果:作為牧場,因為其自產自銷未經加工的農產品(鮮牛奶),合適農業出產者自銷農業產品的前提,因此可享用免稅報酬,稅負為零,發賣給乳品加工廠的鮮牛奶代價按普通的本錢利潤率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