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經_第4章 四之器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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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合:羅末以合蓋貯之,以則置閤中,用巨竹剖而屈之,以紗絹衣之,其合以竹節為之,或屈杉以漆之。高三寸,蓋一寸,底二寸,口徑四寸。

瓢:瓢一曰犧杓,剖瓠為之,或刊木為之。晉舍人杜毓《荈賦》雲:“酌之以匏。”匏,瓢也,口闊脛薄柄短。永嘉中,餘姚人虞洪入瀑布山采茗,遇一羽士雲:“吾丹丘子,祈子他日甌犧之餘乞相遺也。”犧,木杓也,今常用以梨木為之。

風爐:風爐以銅鐵鑄之,如古鼎形,厚三分,緣闊九分,令六分虛中,致其圬墁,凡三足。古文書二十一字,一足雲“坎上巽下離於中”,一足雲“體均五行去百疾”,一足雲“聖唐滅胡來歲鑄”。其三足之間設三窗,底一窗,覺得通飆漏燼之所,上並古文書六字:一窗之上書“伊公”二字,一窗之上書“羹陸”二字,一窗之上書“氏茶”二字,所謂“伊公羹陸氏茶”也。置墆臬於其內,設三格:其一格有翟焉,翟者,火禽也,畫一卦曰離;其一格有彪焉,彪者,風獸也,畫一卦曰巽;其一格有魚焉,魚者,水蟲也,畫一卦曰坎。巽主風,離主火,坎主水。風能興火,火能熟水,故備其三卦焉。其飾以連葩、垂蔓、曲水、方文之類。其爐或鍛鐵為之,或運泥為之,其灰承作三足,鐵柈台之。

畚:畚以白蒲卷而編之,可貯碗十枚。或用筥,其紙帕,以剡紙夾縫令方,亦十之也。

鹺簋:鹺簋以瓷為之,圓徑四寸。若合形,或瓶或罍,貯鹽花也。其揭竹製,長四寸一分,闊九分。揭,策也。

竹筴:竹筴或以桃、柳、蒲、葵木為之,或以柿心木為之,長一尺,銀裹兩端。

漉水囊:漉水囊若常用者,其格以生銅鑄之,以備水濕,無有苔穢腥澀。意以熟銅苔穢、鐵腥澀也。林棲穀隱者或用之竹木,木與竹非耐久涉遠之具,故用之生銅。其囊織青竹以卷之,裁碧縑以縫之,紐翠鈿以綴之,又作綠油囊以貯之,圓徑五寸,柄一寸五分。

筥:筥以竹織之,高一尺二寸,徑闊七寸,或用藤作,木楦,如筥形,織之六出,固眼其底,蓋若利篋口鑠之。

鍑:鍑以生鐵為之,古人有業冶者所謂急鐵。其鐵以耕刀之趄煉而鑄之,內摸土而外摸沙土。滑於內,易其摩滌;沙澀於外,吸其炎焰。方其耳,以正令也;廣其緣,以務遠也;長其臍,以守中也。臍長則沸中,沸中則末易揚,末易揚則其味淳也。洪州以瓷為之,萊州以石為之,瓷與石皆雅器也,性非堅固,難可耐久。用銀為之,至潔,但涉於侈麗。雅則雅矣,潔亦潔矣,若用之恒而卒歸於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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