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鄰居分開以後,我有點不放心,就回藏車的衚衕看了一眼,發明兩台車都在那,並冇有燒燬,我就焦急了,給馬漢慶打了一個傳呼,想問問他如何回事,馬漢慶冇給我回電話,又過了一會,他給我回了一個傳呼。
張軍:沉默
差人:當天你和馬漢慶分開以後去了那裡?
差人:下午4點06分,你接到一個傳呼,誰給你打的?是不是馬漢慶?
張軍:上午十點半擺佈。
差人:一共給了你多少零錢。
差人從速掏槍反擊,此中一發槍彈打在了三毛腿上,三毛踉蹌幾步,閃身躲進了歌舞廳中間的一條小衚衕內,並持續開槍和差人對峙。
通過對周望弟的人際乾係排查,張軍很快就浮出了水麵,不過當差人去他家裡抓捕的時候,張軍早已經傳聞了三毛的死訊,分開了武漢。
通過陳跡專家的現場勘察,很快就從兩輛車上提取到了大量指紋,顛末三天三夜的野生比對,1月13號下午,肯定此中車門把手上的一枚指紋,是曾經因為打賭被措置過的馬漢慶留下的,馬漢慶被列為犯法懷疑人。
以下內容來自警方對張軍的第三次審判記錄:
張軍奉告我,他現在在新天下公司上班,此次來北京,是想體味一下北京地盤的環境,如果行情不錯的話,公司能夠會過來投資。
按照現場勘察記錄顯現,警方在紅色出租車上發明瞭司機張某的屍身,4個空雪碧瓶子,一個被搶走的錢箱子,兩頂便宜帶遮麵絲襪的帽子,以及一小段已經燃燒的蚊香。
張軍:冇有,我給我老婆打完電話就下樓了,在樓下碰到了一個鄰居,他問我聽冇傳聞,我老婆單位的運款車被人搶了,打死了六小我,搶走了90多萬,我說我剛給我老婆打完電話,她冇跟我說這事。
張軍:冇細心數,大抵七千多塊錢。
可冇想到的是,剛走出歌舞廳,三毛撒腿就跑,同時取脫手槍,對著身後的差人連開兩槍,但並冇有打中。
三毛冇有回絕,抬腿走在前邊,兩名便衣差人一左一右跟在他的身後,走出了歌舞廳。
張軍:是,我到家以後,先給三毛打了一個電話,我問他錢出冇出啥題目,他奉告我冇啥事,早晨去他家裡分錢。
差人:你之前說是打車歸去的,到底是坐公交車還是打車?
張軍:我問他在哪了,為什車冇燒,讓他和三毛過來找我,見麵研討一下接下來如何辦,馬漢慶說現在去漢口那邊查的太嚴,讓我去武昌找他們,我說我一會另有事,等我辦完事再說,掛了電話,我就去找我朋友,陪他看屋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