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臉人生

第十七章 失蹤的張經理(三)[第1頁/共3頁]

關於張經理的失落,在兩人看來,最壞的與最靠近實際環境的就是他已經遇害,並且能夠鑒定為他殺。如果是他殺,他冇有需求在寶麗晶暗藏這麼長時候,並且他已經把握了獵狗必然的犯法證據,在冇有任何成果的環境下,他為甚麼要挑選他殺,他應當比普通人有更強的求生慾望,生另有轉機,另有為mm親手報仇的能夠,死等的或許隻剩下運氣,能被髮明能夠還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如果不被髮明,即便死人在能說話,又有何用,你身上所拜托的彆人的恩仇遲早還是會帶進土裡,他殺與他來講,該是一件不成能產生的事。如果他隻是想躲起來,錢從哪來,銀行卡冇有任何買賣記錄,這麼長時候,他如何吃、如何住,更何況都會的交通體係又不是安排,寶麗晶冇有他的走出記錄,莫非其他處所就拍不到了嗎?一小我如何能這麼熟諳這座都會的全數攝像頭,做到全數躲開,這不成能。

蔣涵哲固然不是犯法心機學方麵的專家,不能用這方麵的專業知識對罪犯停止心機畫像,但有一條是行的通的,那就是把本身當作罪犯,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如果我是他,要殺人我會有如何的動機,我要如何打算,挑選甚麼樣的作案東西,殺完人後又如何拋屍......一千小我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或許設法各有分歧,但總有類似,就像天下上冇有完整不異的兩片樹葉,但類似的一定在少數。蔣涵哲想聽聽簡夢瑤的:“如果你是凶手,你會如何做?”

“此話怎講?”

簡夢瑤和蔣涵哲:“誰?是寶麗晶的嗎?”

簡夢瑤想了很久:“如果我是一名罪犯,一名女罪犯,我要殺張經理,應當是為情,並且要早做預謀。處所的挑選我會更重視埋冇性,而不是寶麗晶如許的公家場合。如果非在寶麗晶脫手,那申明我有必殺他的絕對前提,起首,我會節製被害人一段時候,去粉碎視頻體係,以便給本身締造不在場的證明,然後返回再去行凶。最後措置現場,將屍身運出。從本身前提來講,就我一小我進交運屍,這是一個極度耗體力的活兒,我底子完成不了。寶麗晶有兩部電梯,兩部電梯都直接通往一樓大廳,在一層,更有前台辦事職員,我這麼明目張膽的下去,劃一於自投坎阱。彆看另有兩個樓梯,可張經理的辦公室在六層,我挑選從樓梯下來,不是我傻,就是我殺人時冇帶腦筋。除非我有朋友,我們能一起運屍,並且有車輛就停放在寶麗晶四周,並且冇有攝像監控的處所。最後我不會那麼快分開寶麗晶,淩晨今後,門路上車輛本來就少,當時拋屍,差人隨後就會按照時候,及時候範圍內可疑車輛停止排查,很快就會透露。我會選車輛多的時候解纜,最合適的時候就是寶麗晶前麵的泊車場開端有來往車輛時,如許更易於埋冇,可風險也隨之加大;另有拋屍即便挑選了埋冇性很好的處所,但白日去拋屍,這類心機本質不是普通人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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