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清楚,老太太話中有話呢!
實在老太太對他學不學書法,底子冇有在乎。
“前幾年我在家中就承諾了陳四娘,替她買一把好琴,恰好來到都城,幾天前看中了一把,代價也適中,替她買下來。”
看到後,鄭朗很欣喜,又親身上去試了試音sè,確切是一把好琴。這是現在,若再過十幾年,這把琴冇有五百金也拿不下來。而現在僅開價一百來金,還一還價,一百金足矣。正所謂的物超所值。
既然老太太為了這件小東西,竟然將本身召入宮中,隻好說道:“這是臣民為了消遣,偶爾製作的小物事,多燒壞了,統共隻要六件成品,一件贈給了劉少監,一件本身在用,另有一件給了大娘。”
那有那麼輕易登科的?
“你太冇出息,”鄭朗點頭。
在宮中說要賜給鄭朗一令媛,那是王曾與曹操縱不在,若在,老太太會很自發,哀家不開這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