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帝國興亡史_第20章 禍起肘腋(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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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趙普是如何“服侍”他的天子陛下的:趙普曾經向趙匡胤保舉一小我為官,但趙匡胤分歧意,因而趙普持續三天上奏保舉這小我。趙匡胤因而大怒,他撕毀奏章扔在地上,而趙普則又平靜自如地撿了起來,第二天趙普又寫了一樣的奏章送到趙匡胤的辦公桌上。這回趙匡胤同意了,厥後此人被證明公然是一個乾吏。

試問:長此以往,中心當局的一號首長、當目前堂之上的第一人趙普會如何想?又會如何做?

有個征象倒是很風趣:古今凡是收了錢的群眾公仆多數都是會拿錢就辦事,如果這事他辦不了多數是不會收錢的,除非對方情願拿錢買友情。這幾近成了行業原則,而公仆們在這方麵也非常有職業操守和職業品德。當然,例外也是有的,可了局常常不如何樣,在這方麵冇有職業品德不遵循行業法則的群眾公仆在那裡都會被人鄙棄或鄙夷,最後說不定還會落得一個枷木鐵鐐加身的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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