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負罪名的士兵_摘自《炎黃春秋》2010年第9期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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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4月,原紅四軍十師政治委員葉道誌,原紅三十一軍九十二師二七六團副團長徐長勝,從延循分派到新四兵事情,彆離擔負該軍間諜營營長和參謀。葉、徐因對任職偏低有定見,於同年7月31日,以看地形為名帶槍逃脫,被抓回。同年89月間,新四軍軍法處以投敵叛變罪,將葉、徐處決。

過後,軍部參謀長賴傳珠將此次檢查失誤事件對李誌高的老婆真相相告,七師也為李誌高開了悲悼會。七師政委曾希聖說,李誌高同道是個超卓的參謀人才,死得太可惜了。*中心華中局書記、新四軍政委*,也為此事作了深切的自我攻訐,他說:“我派保衛部長去體味環境,卻冇有及時體味停頓環境,讓好同道接受委曲,導致李誌高同道他殺。他們都是皖南突圍出來的乾部,是反動的火種。他們冇有倒在仇敵的槍口下,回到本身的軍隊卻倒下了,痛心啊!同道們,這是我們新四軍的悲劇啊!是我瀆職的悲劇啊{我冇有及時庇護他們,這是我的失誤,在這裡我誠心腸檢驗,向受委曲的同道們報歉!向死難的同道默哀!今後絕對不能再產生如許嚴峻的事情!請大師監督,再有此事,起首撤我的職。”

李誌高,湖南平江人,1929年,他15歲時就插手了中國工農赤軍,經曆太長征,是一個能文能武,很有才調的好乾部。1937年12月新四軍軍部建立後,李誌高是第一批從延安派到新四兵事情的乾部,並跟從項英與賴傳珠、李子芳、胡立教劃一誌一起抵漢口,籌建新四軍軍部,今後擔負軍部窺伺科長和作戰科長。“皖南事情”中,作為軍部作戰科長李誌高是有軍功的。突圍勝利後,他與第二支隊參謀長謝忠良等新四軍乾部七八十人彆離在皖南對峙數月,於4月中旬北度過江到有為縣,與曾希聖的第七師彙合,並擔負七師參謀長,謝忠良則擔負七師55團團長。

現經複查證明,葉道誌、徐長勝同道帶槍逃脫的目標,不是投降仇敵、叛竄改命,而是因為對任職偏低有定見,不能精確對待,想回八路兵事情。其行動是非常弊端的,但性子是違背規律,屬於群眾內部題目。是以,對葉道誌、徐長勝同道履行槍決是弊端的,是一起汗青錯案。現決定為葉道誌、徐長勝兩同道昭雪,規複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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