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負罪名的士兵_摘自《炎黃春秋》2010年第9期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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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為葉道誌、徐長勝同道昭雪的決定

李誌高是如何他殺身亡的?據相乾的質料先容說,當時李誌高被關在有為縣縣當局的一間屋子裡,內裡有一小兵士看管。因為李誌高之前也是軍隊帶領,他騙小兵士開門,掠取了步槍後又進入房內,用步槍頂鄙人顎處開槍他殺。隨後,軍部隨即查明這些事情與他們無關,當即電告七師,李誌高、謝忠良不是內奸,該當即開釋謝忠良劃一誌,規複他們的名譽與事情。可惜的是,李誌高冇有比及為他洗刷委曲的這一刻。

軍部曉得後,極其大怒,當即派出窺伺科長李誌高帶人追逐,並在景德鎮將葉道誌抓獲,徐長勝被擊斃,陳五和逃脫後回到八路軍原部任職,建國後還被授予中將軍銜。一個多月後,葉道誌以“投敵叛變罪”被處決。因為他是四方麵軍的乾部,公判會上,說他是詭計叛竄改命投降張國燾,但葉道誌臨刑前果斷否定是叛變反動,更不是去投降張國燾,隻是承認對事情安排有定見,不經構造答應私行帶槍分開軍部是弊端的。

這時,從延安同來的陶勇(建國後曾任水兵司令員、中將,“特彆期間”中被毒害致死),曾上書力保葉道誌,說葉是他們南來的臨時支部書記,在他們路過武漢時,得知張國燾叛變,大師均表示憤恚,臨時支部還專門開了攻訐會,是以葉道誌不成能去投降張國燾。但陶勇的力勸無效,葉道誌還是給殺掉了。同一個事件中的三小我,一人被擊斃,一人極刑,一人脫逃勝利竟然厥後還當上中將,明擺著就是一樁錯案。1983年10月,束縛軍總政治部公佈檔案,宣佈槍決葉道誌、徐長勝是“汗青錯案,予以昭雪,規複名譽。”

摘自《炎黃春秋》2010年第9期作者:韓三洲原題目《“皖南事情”後的一樁檢查悲劇》(此處有刪節)

中國群眾束縛軍總政治部

1938年4月,原紅四軍十師政治委員葉道誌,原紅三十一軍九十二師二七六團副團長徐長勝,從延循分派到新四兵事情,彆離擔負該軍間諜營營長和參謀。葉、徐因對任職偏低有定見,於同年7月31日,以看地形為名帶槍逃脫,被抓回。同年89月間,新四軍軍法處以投敵叛變罪,將葉、徐處決。

過後,軍部參謀長賴傳珠將此次檢查失誤事件對李誌高的老婆真相相告,七師也為李誌高開了悲悼會。七師政委曾希聖說,李誌高同道是個超卓的參謀人才,死得太可惜了。*中心華中局書記、新四軍政委*,也為此事作了深切的自我攻訐,他說:“我派保衛部長去體味環境,卻冇有及時體味停頓環境,讓好同道接受委曲,導致李誌高同道他殺。他們都是皖南突圍出來的乾部,是反動的火種。他們冇有倒在仇敵的槍口下,回到本身的軍隊卻倒下了,痛心啊!同道們,這是我們新四軍的悲劇啊!是我瀆職的悲劇啊{我冇有及時庇護他們,這是我的失誤,在這裡我誠心腸檢驗,向受委曲的同道們報歉!向死難的同道默哀!今後絕對不能再產生如許嚴峻的事情!請大師監督,再有此事,起首撤我的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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