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海龍和蓋偉兩個正在一家初級餐廳裡開了包房用飯。牧飛星走疇昔掃了一眼,頓時分開,找了中間一個不惹人重視的處所坐下,要了幾個小菜,一邊吃一邊聽內裡的動靜。桌子上擺了大把菜肴,於海龍一口都冇動,隻是在抱怨蓋偉。
“你如何不把訂金拉高,讓他賠幾千萬!”於海龍說。
“真打不贏,現在和之前不一樣。”蓋偉說。
“灌音不能當證據。”於海龍說。
“你要多少?”於海龍問。
“目標在南城。”蓋偉說,“我這就疇昔和你們詳細說,你們還在老處所對吧?”
“你殺了人還敢找祝家?”於海龍說。
“也能夠。”蓋偉說,“記取這兩天把錢補齊,要不然我隻好去找祝好運賺合法的錢了。”
“去你媽的。”阿壯罵了一句,“我們是如許的人嗎!”
“那樣的條約是分歧法的,打官司必定打不贏。”蓋偉說。
“於總,你要弄清楚,我去找祝好運,賺的錢是合法的,一點後患都冇有,也不消跟祝好運勾心鬥角。”蓋偉說,“和你合作,我是跟你賭命,一不謹慎就會被你殺人滅口。”
“哪有這麼輕易的。”於海龍說,“你冇看他已經勾搭上祝婉婉了。到時候打了人,被差人抓了,審來審去,把我給審出來瞭如何辦。彆覺得黑社會跟你講義氣,講義氣的人早就死光了。”
“一千萬,外加永隆振業總經理!”蓋偉說。
“那我跟著於總,也能翻身了。”蓋偉說。
“那你如何還不找他們報仇?”於海龍說。
“我剛纔喝酒太多,一下子灌出來十幾杯酒,不吃點東西不可,胃受不了。”蓋偉說,“於總你也冇少吃,從速吃點東西。”
“真的嗎?”蓋偉問。
“我們要走了。”阿壯冇好氣的說。
“煩甚麼啊,直接找人把他打一頓不就行了。”蓋偉說。
“你又不熟諳祝好運,差人如何也不會查到你身上。”於海龍說,“歸正那些人乾了活就會走的對吧,就算被差人抓了也不會把你供出來,他們的事就算建功也免不了極刑,冇人會這麼笨的。等事情疇昔了,我會給你三百萬,到時候你便能夠東山複興了。”
“好吧,就這麼定了。”蓋偉說,“你先給我籌辦十萬塊錢現金,要舊鈔,不連號的。等我乾完了事情,你就投資我五百萬,讓我開一家大餐廳。等你當上了永隆振業的董事長,再付我五百萬,並且收買我的餐廳,讓我出來永隆振業內裡當副總,最後讓我出任永隆地產的總經理。中間有任何題目,彆怪我拿著這段灌音去找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