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樸子外篇_第54章 自敘卷(2)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冇有了

洪自有識以逮將老,口不及人之非,不說人之私,乃天然也。雖仆豎有其所短,所羞之事,不以戲之也。何嘗論評人物之好壞,不喜訶譴人交之好惡。或為長輩所逼問,辭不獲已,其論人也,則獨舉彼體中之勝事罷了。其論文也,則撮其所得之佳者,而不指責其病累,故無譭譽之怨。朱紫時或問官吏民,甲乙何如。其狷介閒能者,洪指說其快事;其貪暴暗塞者,對以偶不識悉。洪由此頗見譏責,以顧護太多,不能明辯臧否,使皂白辨彆,而洪終不敢改也。每見世人有好論人物者,比方倫匹,一定當允,而批駁與奪,或失準格。見譽者自謂己分,一定信德也;見侵者則恨之入骨,劇於血讎。洪益覺得戒,遂不複言及士人矣。雖門宗後輩,其稱兩皆以付邦族,不為輕乎其價數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冇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