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樸子外篇_第22章 行品卷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門人請曰:“善人之行,既聞其目矣;惡者之事,能夠戒俗者,願文垂誥焉。”

抱樸子曰:人技未易知,真偽或類似。士有顏貌修麗,風表嫻雅,望之溢目,接之適意,威儀如龍虎,迴旋陳端方。然心蔽神否,才無所堪,心中統統,儘附皮膚。口不能吐片奇,筆不能屬半句;入不能宰民,出不能用兵;治事則事廢,奉命則命辱。動靜無宜,出處莫可。蓋難分之一也。

若令士之易彆,如鷦鷯之與鴻鵠,狐兔之與龍麟者,則四凶不得官於堯朝,管蔡不得幾危宗周,仲尼無澹台之失,延陵無捐金之恨,伊尹無七十之勞,項羽無嫌範之悔矣。所患於其如石武石夫之亂瑾瑜,鷦螟之似鳳皇,凝冰之類水精,煙燻之疑雲氣,故令不謬者鮮也。惟帝難之,矧乎近人哉!

士有梗概簡緩,言希貌樸,細行闕漏,不為小勇,口止局口止脊拘檢,犯而不校,握爪垂翅,名為弱願。但是膽勁心方,不畏強禦,義正地點,視死猶歸,分割寸斷,不易所守。蓋難分之七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