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話說到孩子心裡去_第26章 拒絕孩子宜合情合理(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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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動不動就說,你再如何如何樣,媽媽就不喜好你了,就不要你了。對三四歲以內的孩子來講,這的確就是可駭分子在威脅人質。這麼大的孩子,爸爸媽媽就是全數的天下,是本身儲存的依托。爸爸媽媽不喜好本身了,不要本身了,對他們來講意味著冇法儲存,那會帶來如何的心機驚駭啊?以是,家長如許說即是把刀架在孩子脖子長停止訛詐。而對於大一些的孩子,這句話又顯得超等“孩子氣”,或許第一次管用,多用幾次,孩子就曉得實在你是在虛張陣容。孩子曉得你在扯謊,你又給孩子做了個甚麼表率?

以成心義的事轉移孩子的不良行動。當孩子在處置一種不好的行動時,除了給孩子說話的警告外,還要指導孩子去做一些成心義的事情,使孩子漸漸離開不好的行動,而用成心義的行動取而代之。比方,當孩子沉迷於電視的時候,不能用簡樸的關電視或者抱怨孩子來處理,如果用手工(玩具)、出去玩球來吸引孩子,結果要好很多。也能夠給孩子安排一些家務勞動,如洗洗碗、清算鬥室間、給蒔植的花澆澆水等,孩子會垂垂對家庭有任務感,視野就不會僅僅範圍在某一不好的行動上。

孩子在生長過程中,需求父母來標準其言行,需求父母給他建立各種法則。小孩子普通都喜好無拘無束,自在安閒,被端方擺佈的滋味最後必定不好受。如果父母回絕孩子的體例不得當,就會激起孩子的氣憤,抵擋。以下一些回絕孩子的體例是不成取的,因為如此回絕,不能更好地幫忙孩子接管法則,進而構成自律行動。

比如,對兩歲之前的孩子,宜采取直截了當的回絕體例。因為這個春秋段的孩子說話服從還不完美,如果父母對他講比較龐大的事理的話,孩子能夠會聽不明白,以是對這個階段的孩子應采納直截了當的回絕,如直接對孩子說“不成以”或是對他點頭。當孩子有傷害行動時,比方去拿打火機玩,父母就要頓時製止,乃至能夠給孩子一點小苦頭吃,如打消孩子的下午甜點等。

在孩子的生長過程中,恰是因為有無數次的如許的回絕,終究停止了孩子愛的本性,乃至扼殺了孩子愛的才氣。因而,跟著父母一次次不經意地回絕,孩子逐步風俗了被愛,淡化了賜與彆人的認識。是以,孩子無私,不曉得愛父母的底子啟事,在於父母本身――老是回絕來自孩子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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