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說:“我以是不姑息孩子,是因為我內心想的不是孩子現在不幸不成憐,我想到的是將來。她將來大部分時候是不在我身邊過的,如果我現在為她籌辦一個‘溫室’,她會變得嬌弱不堪,等她獨立餬口的時候纔會很不幸。”
王晶現在真想一把抱起女兒,把女兒送回幼兒園。但是,她內心明白,如果明天本身送女兒回幼兒園,即是嘉獎了她撒嬌耍賴的行動。如許一來,明天、後天……女兒還會再哭,教員還會送她回家來。因而,王晶狠下心對女兒說:“好孩子,你本身歸去,下午媽媽第一個去接你。”
如果你想培養一個“惡棍”,那就縱情地去放縱孩子、姑息孩子;如果你想培養一個很棒的孩子,那麼麵對孩子開初的不公道要求,你就要對峙用愛的原則、愛的來由回絕他。
做父母的,能夠對孩子說“不”嗎?先聽聽上麵的故事吧:
有原則的愛,是明智的愛。而要對峙這類愛的原則,做父母的偶然必須得要狠下心來,對孩子說“不”。曾被評為“天下優良家長”的王晶密斯,在這方麵就經曆了一個痛苦的過程。
1.孩子需求父母肯定的“圍牆”
安靜地對孩子說“不”。當看到孩子身上存在著“弊端”時,不要把氣憤表示在臉上或說話及行動上。父母如果如許做,或許正中孩子的下懷。偶然孩子會用心做出某些惱人的行動,目標就是要觸怒大人,以求得高興。是以,父母要沉著地對待孩子的某些言行。當回絕孩子時,父母要用安靜的口氣表達你的表情以及你對孩子的要求。如許,孩子會從你的說話態度中體味到,父母的態度是誠心而果斷的,任何不公道要求都是冇有效的。
與孩子一起製定端方。束縛來自端方。父母要體味孩子的一些行動風俗,訂立合適孩子春秋特性和脾氣特性的端方。比方關於用飯、看電視、玩玩具、買東西等,要給孩子必然的要求。為了讓孩子自發遵循,父母要與孩子一起製定各種端方,這是尊敬孩子的表現,也能使孩子更好地體味父母的設法,孩子做起來就更主動,也更合適父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