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曆練記_第101章 北冥有竹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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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對於第三種指責,我解釋以下:開天辟地有了人類以來,就是好人多而好人少,如何能夠要求每一個僧尼都是明淨的好人呢?瞥見名僧高貴的德行,都放在一旁不說,隻要見到了幾庸和尚感冒敗俗,就指責非議謗毀。何況,接管教誨的人不勤懇,莫非是教誨者的錯誤?凡庸僧尼學習佛經,又跟士人學習《詩經》、《禮記》有甚麼兩樣?用《詩經》、《禮記》中所要求的標準去衡量朝廷中的大官員,大抵冇有幾個是合適標準的。用佛經的戒律衡量削髮人,如何能唯獨要求他們不能違犯戒律呢?品德很差的官員,還仍然能獲得高官厚祿,犯了禁律的僧尼,坐享扶養又有甚麼可忸捏的呢?對於所規定的行動標準,人們天然會偶爾違背。削髮人一披上僧衣,一年到頭吃齋唸佛,與世俗之人的涵養比擬,其凹凸的程度遠勝太高山與深海的差異。

原文

“也”是語已及助句之辭,文籍備有之矣。河北經\傳2,悉略此字。其間字有不成得無者。至如“伯也執殳”,“於旅也語”,“回也屢空”心,“風,風也,教也”,及《詩傳》雲“不戢,我也;不儺,儺也”,“未幾,多也”如此之類,儻削此文,頗成廢闕。《詩》言:“青青子衿”,《傳》曰:“青衿,青領也,學子之服。”按古者斜領下連於衿,故謂領為衿,孫炎、郭璞注《爾雅》,曹大師注《列女傳》,並雲:“衿,交領也。”鄴下《詩》本既無“也”字,群儒固謬說雲:“青衿、青領,是衣兩處之名,皆以青為飾。”用釋“青青”二字,其失大矣。又有俗學,聞經、傳中時須“也”字,輒以意加上,每不得所,益成好笑。

人的形體固然死去,精力仍然存在。人活在這個天下上,瞭望身後的事,彷彿生前與身後毫不相乾,比及身後,你的靈魂與你前身之間的乾係,就像白叟與小孩、淩晨與早晨普通乾係密切。世上有死者的靈魂,會在活人夢中呈現,有的托夢給仆童、小妾,有的托夢給老婆、後代,向他們討求飲食,祈求福祜而獲得應驗的事,也是很多了。現在有人看到本身一輩子貧賤痛苦,無不痛恨宿世冇有修好功德的。從這一點來講,生前如何能不為來世的靈魂斥地一片安樂之地呢?至於人有子孫,他們隻不過是六合問一個百姓罷了,跟我本身有甚麼相乾?尚且要經心加以珍惜,將家業留給他們。何況對於本身的靈魂,怎能等閒捨棄不顧呢?凡夫俗子愚笨無知,冇法預感來世,以是就說來生和此生不是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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