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達漆吳山,需先度過澤更之水。此水縱橫多支,水不深,卻很費事。幸虧金烏們鬨了一通,澤更水係乾流多有乾枯,路好走了很多。
金烏是洪荒異種。常儀的箭矢,於他們不過搔癢。她的箭矢自有門道,不能殺生,卻能將被射中的生靈封印。小金烏憑著蠻力橫衝直撞,一時脫身不得。這箭矢製作艱钜,常儀統共就煉製了十支,都關了金烏。
幾日來滾燙的箭鋒終究冰冷。被封印的金烏放棄了抵當。他們還是孩子,冇長性的孩子。可就是這麼幾個甚麼都不懂的孩子,培養了滿地瘡痍,生靈塗炭。
常儀需求肉盾,誇父貧乏長途技術。他們一拍即合,就此組隊。聽了誇父的名字,常儀一樂,隨口說本身叫後羿。陳腐的年代,冇有後代的傳說。誇父不疑有他。這個莽直的傢夥,連常儀女扮男裝都冇看出來。常儀愣了一瞬,放棄瞭解釋。
誇父還年青,冇趕上上一回的妖巫大戰,對妖的仇恨卻早已刻骨。見到了混鬨的金烏,他提著藤杖,急吼吼的衝了上去。
常儀將手伸入篝火。她神采淡然,彷彿不懼火焰。她從火焰中拎出一隻巴掌大的小鳥兒。鳥兒形似烏鴉,有著金燦燦的羽毛,以及如何看如何彆扭的第三隻爪子。被封印了的金烏,不見太陽血脈的威能,小小的一隻,非常敬愛。
“該回家了。”常儀將一把迷穀(1)扔進火堆,火苗猛地躥得老高,映紅了她過分豪氣的臉。都說,將迷穀帶在身上,不會丟失方向。真正馳唸的地點,向來不是一棵樹,一把草能夠指引的。因而,終究能夠承認,阿誰鄙陋的地點,是她的故鄉。
彼經常儀方纔得道成仙,不成一世的,像個笑話。她迫不及待的分開了荒蠻掉隊的部落,猝不及防,瞥見了更加血腥蠻橫的天下。女子愛潔,不擅近身廝殺。內裡的妖獸,可不會與你拉開間隔,慢悠悠的互丟神通。萬幸,常儀運氣不錯,幾番遭受,狼狽不堪,始終性命無憂。
後羿之名,本是個打趣。
小金烏從嗓子眼兒裡擠出兩個音節。
幼年金烏的進犯破不了誇父的防,他們與生俱來的太陽真火無時無刻不消磨著誇父的精血。常儀不肯招惹金烏,卻不能眼睜睜的看著誇父被烤成肉乾。因而,她抬起了弓箭。
“好生檢驗吧,直男癌!”常儀輕哼一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