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向感覺本身生錯了年代。本身所處的年代,應當在戰亂紛飛的期間才行。那樣的驚心動魄,那樣的波瀾張闊。
這個天下不該該是如此的無趣,應當是波瀾壯闊纔是。人類是一種*構成的生物。但是,卻被社會的法則所管束。以是,就讓他來將這個法則突破好了。因而,他開端漸漸的成為暗中者的好朋友。
金承認,就算是阿誰時候艾德勒冇有打電話來,金也會停止的。畢竟,令他感興趣的事情,過分快速的消逝也是很困擾的。以是他順理成章的放過了他們。
夏洛克·福爾摩斯,他是一個風趣的男人。從很好早之前的時候,金就已經重視到他了。不但僅是他有著一個高智商,並且還意味著英國當局的哥哥麥考夫·福爾摩斯。還因為,他彷彿是他一體的兩麵一樣,和他非常相像。
金很喜好一句話:生如夏花之殘暴,死如秋葉之靜美。當然,如果變動一點就更加的完美了。
福爾摩斯身上有一種典範的英國名流精力,就彷彿是19世紀維多利亞期間的那種禁慾主義,呆板、無趣、喜好裝牛角尖。
但是在羅格消逝以後金俄然發明本身錯了。羅格全部從這個天下消逝了。任何的交通訊息記錄上麵,都冇有羅格·德斯特的通訊記錄,就彷彿他還餬口在倫敦冇有走一樣。但是金曉得這不成能!
不過,令金冇有想到的是,羅格在阿誰過後的行動,至今,金還記得阿誰時候羅格威脅他的時候的神采。金向來都不曉得本身竟然是受虐狂的體質。他看著羅格高傲的彷彿是一隻孔雀一樣用手槍指著他,然後威脅他。金心中帶著一種本身也不曉得的感受。未知的永久是最吸惹人的,不過不得不說,在阿誰時候,金他真的動心了。
不過那僅僅是*。明智還是戰役了他。打敗福爾摩斯!這是多麼大的高興感啊。金想一想都感覺本身滿身的毛孔在披髮著愉悅。因而金隻能順服說著令羅格悲傷的話。
在金看來,福爾摩斯更像是有品德停滯,是心機老練。他像是一個十幾歲的芳華期少年,用儘統統體例來吸引彆人的重視。不管是做甚麼事情,非要占上風,要獲得最高程度的諦視。如許的脾氣很像他,金感覺福爾摩斯就彷彿是上天賜賚他,不讓他在這個天下上無聊的奇特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