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他手裡搶回帽子,然後往屋外跑去。
“哦,你的阿誰老鄉。”他學著我剛纔對車伕用的詞,用中文說出來,“徐大帥。他的家裡費事不小。”
“不管甚麼時候,你都過的這麼落魄嗎?”萊斯特一把扯下我的帽子,一頭黑髮就披垂了下來。他諷刺地說:“二樓有浴室。我想,那些東西你都會用吧?”
萊斯特勾了勾唇冇有說話。灰紅色的眸子卻溫馨地看著我,看的我頭皮發麻。俄然的,他湊到我的嘴角悄悄地啄了一口:“把幾天的路程走成一個世紀也是蠻好玩的。笨拙的灰兔子,分開我的你,真是落魄的能夠。”
不得不說萊斯特是個會享用的人。而能在文縣如許不小卻也不大的縣城裡搞到如許一套設施齊備的小洋房也是他的本事。我換上了天青色的旗袍,披垂的長髮末梢另有一些濕意。小洋房內喧鬨而幽深。除了老舊的唱片機裡還播放著爵士樂,整座小洋房裡就剩下了我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收回的聲音。
“你要插手這件事情?!”我駭怪不已,我向來不以為萊斯特是多管閒事的人。
他也端莊了起來,一臉賞識地看著我。當然,我是不會被他的表麵棍騙的。這個本來就奸刁的人,現在但是活了一百多年的吸血鬼。真是變得越來越奸刁了!要不是我體味他,必定覺得他是純真地賞識我的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