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利劍,大抵每個男人都不能免俗地會想去掠取,阿飛不奇怪曲歡拿出來的寶劍,但卻不能不承認,策馬奔騰的感受實在是不錯。他半眯起眼,仍有雪粒子黏在他的睫毛上,未幾時又被嗬出的熱氣給熔化了。
“對啊,熊在阿飛的包裡。熊掌的話,不管是紅燒還是清燉,味道都很好!”曲歡吸溜了一下口水,手裡已經拿出了廚子小刀,瞄著阿飛腰間的包籌辦完工了,“都是猛獸,去殺熊就比殺狼要劃算多了。”
然後每一年的除夕夜,阿飛出去捕獵都會順帶把某個總在江湖上閒逛的人拎回家,真的是每年除夕,都有很不錯的獵物啊……
“看吧,飛飛也愛吃這個。”曲歡明顯很對勁,她但是受夠了又酸又硬的狼肉了,為了尋回方纔丟的麵子,她背動手,繞著阿飛轉了幾圈,“挑選獵物也是很要操心的,磨礪技能首要……味道也很首要啊!”
“你覺得,我是那種吃了冇事喜好誇耀的大蜜斯嗎?”曲歡輕哼一聲,得瑟地走近阿飛,猛地一手搭在他肩上,又順手把一整隻熊塞到了阿飛腰間的百納包裡,“有好東西不曉得用,傻不傻?”
曲歡原就是個隨性而行的人,這回江湖裡冇有五仙教,冇有七秀坊,冇有人束縛她,她也就更加依著表情做事了。所幸的是,她的表情一貫是很好的,隻要彆人不招惹上門,她也不肯意華侈本身的蠱蟲。
冒著漫天的風雪,曲歡徒步走來,腳踩在厚厚的積雪上,收回咯吱咯吱的聲音。天陰暗得嚇人,才停了不久的雪又持續飄散著,未幾時,曲歡的披風上就差點被雪水浸了個透,而披風之下,曲歡穿的還是苗族的服飾。露著雙肩,柔韌纖細的腰上也有細緻的肌膚暴露了那麼一點,裙子才堪堪到了膝蓋,很標緻,但是……這麼說吧,曲歡的殘暴再少那麼一點點,她就該被一群人的唾沫星子給淹死了。
曲歡隨便判定了一下方向,立即叫出了本身的裡飛沙,一把牽住阿飛的手把人拉上了馬,然後就隻見四周的風景就開端緩慢地今後退,她再一夾馬腹,阿飛差點冇栽倒在她懷裡。
這類氣候出來溜胡蝶,真是太喪芥蒂狂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