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王+夏目]夏目家的妹妹醬_Chapter .31大采購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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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之前曉得夏目彌生的劍道程度絕非專業之輩,但和她不熟之前,忍足侑士絕對想不到如許一個肥胖的女生竟然完整有做武鬥派的氣力。

從超市門口到彌生要乘車的車站有必然的間隔,沿著花磚步行道,路燈將兩小我的影子拉得長長長長的。

麵對忍足侑士的猜想,彌生始終保持淺笑。

不過但願妹紙們有興趣的戳戳保藏這一篇:

彌生的闡發的確頭頭是道,忍足侑士讚道:“彌生桑,你們豪情還真是好啊。”

2鳳寶寶的題目:作者桑是個捉急的人……先前寫個捉急的案牘讓大師都覺得CP是貓咪教員TUT至於為甚麼稱鳳寶寶是作者桑的大半子,他絕對不是mm醬的男主啦。鳳寶寶是作者桑第一篇文文《朝夕》的男主,不過這篇文創作於07年,作者桑當年也是隻文筆很稚嫩的初二小蘿莉,妹紙們不怕小蘿莉的能夠從專欄戳出來看,就不大力保舉啦。

都是我從妹紙們的留言中總結出來的,來來來,答疑啦。

實在是七個半,隻要貓咪教員有本領躲過車檢,不過他已經是個敬崗愛業的慣犯了。

彌生的購物車裡的確稀有量可觀的餬口用品,她一邊把西紅柿放到購物車裡,一邊說道:“我隻要週末纔會回家,以是買夠這兩天吃的,也就是兩三頓飯的量就夠了。至於麪條這類東西,就算不放在冰箱裡也不會壞,以是一次多買一點,省的下次再費事了。”

3男主題目:實話奉告妹紙們,作者桑在這方麵真的很捉急……作者桑本身就對談愛情冇感受TUT寫綱領的時候一怒之下都想選名取先生當男主了……厥後先寫的劇情綱領,實在冇體例了,綱領上設定的男主是忍足少年,不過現在作者桑又開端糾結了,改男主傷筋動骨啊><靜司是我寫著寫著發明很nice的……想問妹紙們,文文的男主尊的很首要麼【淚】

“實在剛纔我就想問,彌生桑,這麼多牙刷,莫非一天換一把比較衛生麼?”

“彆胡說哦,那女孩子還是門生吧……”

“不住在旅店裡?”住在旅店裡也不消這麼大費周章地買這麼多餬口用品了。

嗯?

忍足侑士耳朵非常尖地聽到了前麵一對老伉儷的群情。老爺爺的意義很較著,這對年青人應當不是小伉儷,女孩子的春秋看起來太小了。

以是……免費勞力不消天理不容天怒人怨天打雷劈啊。

“你有興趣去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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