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增補版)》全7冊_第十八章 掃除一切腐敗者!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就在朱元璋收回號令後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對比就發明瞭題目,趕緊派人去追,然罷了經來不及了,朱亮祖就如許殺掉了道同。

應當說,朱元璋的某些政策製定和履行呈現了題目,官員貪汙的主因當然是他們本身的犯警行動,但官員報酬太低、朱元璋肅貪伎倆過於暴躁,也是首要啟事之一。

廷杖,就是打板子。始於元朝,朱元璋把它發揚光大。行刑時,由侍衛和寺人將大臣綁赴午門外,寺人高坐中心監刑,其他當局官員則陪坐兩旁,左邊站小寺人三十人,右邊站錦衣衛三十人,庭下站行刑獄吏百餘人,都穿短褲,手執木棍。受刑者身材被綁住,隻暴露臀部和腿部。先打三十下,作為收場。然後,分為“實在打”和“用心打”,受刑者常常不死即殘。被杖的人如果事前有籌辦,都先吃點藥挺疇昔,如果俄然被杖,則很少能活的。

因為朱元璋的人生哲學恰是: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道同為官廉潔,家裡冇有錢,他死前最擔憂的就是本身的母親無人扶養,便拜托老友扶養他的母親,然後安閒就死。

也恰是因為這個啟事,當大理寺的官員手持朱元璋的手諭來抓他時,朱亮祖纔會那樣的吃驚。他固然部下有兵,卻還冇有神經龐雜到勇於和朱元璋對抗。他非常誠懇地把本身的兵權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員一起前去都城請罪。

但實際和設想老是有差異的。

較早享遭到這一初級報酬的是朱元璋的熟行下朱亮祖,這位朱亮祖是赫赫馳名的建國大將,立有大功,被封為永嘉侯(侯爵),鎮守廣州,可謂位高權重。但此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驕狂。

但是胡想不必然會成為實際。

朱元璋是說到做到的,他公佈了有史以來最為峻厲的肅貪法律:貪汙六十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