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生存手冊_第4章 晨曦篇4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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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又童爬起來,黑暗中,何曦的眼角有亮光,他哭了。“不悔怨。”她答覆的必定,伸手擦掉他眼角的淚,“哥哥哭了,丟人。”

兩人越了好幾個都會,b市是個三線都會,冇那麼發財,可也比他們故鄉好太多。何曦尋了好久,也冇找個好住處,目睹著天快黑,他問,“童童,今晚我們住旅店吧。”

季又童在黑暗中含笑,雙目溫和,她曉得何曦看不清她的神采。季家無情,張家權勢,何家殘暴,從小耳聞目染之下,寄主內心是很脆弱自大的,她不敢逃脫,不敢抵擋。對她來講,他們就是權勢者的代表。

“一塊五兩雙。”季又童搶先答覆。

“有,賣出一百,給你們三塊錢。”

何曦也坐起家子,伸手去摸她的臉,他偶然候也奇特,不管產生甚麼,季又童總不哭,一點都不像個孩子。他說:“童童真固執。”

幫男人賣了些時候,何曦感覺他們的餬口不能再如許下去,季又童固然每日跟在他邊上,但是五歲的小孩如何受得了每天風吹日曬?

“甚麼意義?”他將被子往她身上拉,怕她感冒惡化。

十來天後,季又童有些焦急,她算了下十幾天賺來的錢,一共才一百多塊錢,也就是說一天的人為才十幾塊,太少了。何曦也很憂愁,可在mm麵前,他仍然保持笑容。

“求您了,”何曦冇轍了,指著邊上的攤販道,“您和他們熟,不如跟他們打個號召,讓他們盯著我們?”

“那童童有甚麼體例?”

第二日兩人真的拿上行李就走,老闆娘見著於心不忍,讓他們吃了餛飩再走。

冇人來扣問時,何曦就教季又童識字。他發明童童學的很快,隻教一遍就全記下,還能舉一反三。小孩初寫字時都會將字寫的很大,下筆很重。童童寫起來就彷彿寫過很多遍一樣,小小個,可惜字體又軟又趴。

“不,阿姨,我們想跟您籌議個事。”何曦遵循mm說的體例,“我和mm兩小我出來討餬口,但冇人敢用我們,我們想扮作您的親人,幫你看攤位,您看行嗎?”

公然是賣雜七雜八的,甚麼鏡子梳子,女孩的頭花髮箍,另有指甲鉗,應有儘有。男人交代,五塊錢選兩樣,隨便挑。

老闆見兩人揹著行李,年紀又小,不像是扯謊的人,“那你們明早就走。”

女人有些動容,的確每日她回家攤位總被人搶走,下午的生領悟更好,可如果整日坐著她又吃不消。她眼神閃動一下,還是回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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