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候她還小,還是一隻不會化形的小兔子,一天到晚跟著兔媽媽在山裡為了每日的吃食繁忙。當時候最喜好的,就是果實豐厚的春季,而最討厭的,則是寸草不生的寒冬。每到阿誰季候,他們兔子一家隻能哆顫抖嗦地伸直在洞裡,啃那些兔媽媽春季裡就醃好的乾白菜,一個夏季下來,她的兔毛都因為吃得太鹹而快掉光了。
當這場難度頗大的活動終究停止,小人一張清秀的麵龐已經變得慘白,他緩緩放開手裡已經被他揪下來的一撮毛,連滾帶爬地從兔子身高低來,敏捷奔到牆角就是一陣乾嘔。
大大大大大……王?!
夭壽啦!男人這個蛇精病真的想把本身的原定女主吃掉啊!
兔子精眼睛一亮。
眼看著兔子已經不由自主地趴了下來聽得津津有味,莫默暗道有門兒,公開掐了本身一把,憋出兩泡眼淚:“誰曉得,就在剋日,我也被阿誰惡貫充斥的花店老闆擄了去,他竟然說,因為比來買賣不景氣,要把我假扮成一顆豆綠牡丹賣錢!能把一顆白菜當牡丹賣,實在是太黑心了!”
“我……”莫默看著麵前的兔子精,俄然開口,“我常常和牡丹在一起,以是能辯白出哪種牡丹最好吃。”
聲音清脆動聽,還帶點蘿莉腔,公然是女主金圖圖。
兔子聳動了幾下三瓣嘴,竟然口吐人言:“你扯謊,你的味道,明顯就和我之前吃的牡丹葉的味道一模一樣。”
見小人能夠躲開本身的進犯,兔子不氣反喜,一步步把小人逼到牆角最內裡,然後在他避無可避的時候,緩緩靠近他,伸出舌頭,狠狠地舔了他一下。
“笨拙到白菜和牡丹不分”的男主大人躺槍。
莫非……他幻聽了?不成能啊。莫默不由皺眉。
兔子輕車熟路地遴選火食希少的線路,跑得極快。以是即便路上偶爾有一兩個打著傘倉促走過的行人,也隻會在瞥見那抹一閃而過的紅色後,下認識覺得又是哪隻在雨天發瘋奔馳的野狗。
莫默焦心之間,俄然一道亮光自心頭閃過,他敏捷昂首,義正言辭隧道:“因為你抓錯人了,我不是牡丹!”
兔子的肚皮在小人掉下來的刹時被他下落的衝力壓得下陷,下一秒,便如同一張彈力床普通,再次把小人兒彈上了天,然後在小人好不輕易落下來的時候,再次把他奉上去……如此幾次了好幾遍,直到小人眼疾手快抓住一撮兔子上的毛,纔沒有再次被彈飛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