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們給大嫂道個歉,把衣服還給他們就行了,我也不去他們家上班了,今後都不會去他們家了。”陳景寧焦急的快哭出來,“我不想下獄啊。”
差人一五一十的把事情給陳景鑫學了一遍,陳景鑫聽完更加活力,一把把桌子上的茶壺茶杯掀翻到地上,氣得喘著粗氣,一句話都說不上來。
“奶奶,我媽甚麼時候給你衣服了,那件衣服是人家市裡吳老闆的訂貨,明天就來取,條約之前都簽了,你看。之前掛到店裡隻是為了吸引主顧能訂貨,也不會立即就賣。”陳悅把提早籌辦好的條約拿給劉霞和差人看,白紙黑字,附件另有衣服的圖樣,清清楚楚,誰都騙不了。
“嗬!這話說的。”差人笑,“人家說本身是丟的,你女兒都說是你讓她偷的。”
“你們把衣服找返來,賠罪道個歉,這是必須的。”差人成心把這件事最小化,鄉村這類事兒都是講不上理的,越措置越費事,特彆對上像劉霞這類霸道在理的老太婆,隻能用嚇的,“要不然,你們兩就坐兩年牢再說。”說著就佯裝著拿脫手銬,要給陳景寧拷上。
渾身牛皮癬的張雪蓮戴了頂帽子從內裡風風火火的跑返來,還冇進家門就看到了穿戴警服的三小我,嚇得心臟狂跳,倉猝問道:“大妞如何了?我女兒如何了?是不是產生甚麼事兒了?”
大早上陳家就吵喧華鬨,還轟動了差人,村裡立即就傳的沸沸揚揚。有人說陳景寧和她媽劉霞合股偷了人家吳靜萍家上萬塊錢的衣服,有人說劉霞逼著孫女去人家吳靜萍家學做衣服,成果把孩子逼得離家出走。歸根結底就是,劉霞想占人家吳靜萍家便宜,冇占成反而惹了本身一身的騷。特彆對於偷東西這件事,的確是各種鄙夷,乃至於厥後,隻要看到劉霞,家都躲得遠遠的,恐怕她再看上本身家裡的東西,給偷歸去。
差人陪著劉霞趕回家裡取錢的時候,她二兒子陳景鑫已經從鎮上趕返來,他們進門的時候,正趕上陳景鑫狠狠地甩了張雪蓮一巴掌:“都是你乾的功德,把孩子逼走,你高興了。”
作者有話要說:
差人找到劉霞的時候,她手裡的衣服已經賣給了當鋪,拿到手2000塊錢,正興趣勃勃的在公交站牌處等回家的車。差人抓到她的時候,她還冇反應過來到底是如何回事。直到被押送到派出所,她才明白事情的嚴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