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丫頭:如果姐姐手上有證據,必定跟三叔說了。但是……”但是沈倩掌管家中大小事件,做事向來滴水不漏。她該拿出甚麼證據證明她如此做過,好讓人佩服呢!左思右想,隻能從她身邊的人動手。那兩個彩字輩的丫環跟著她,也是個口風甚嚴的;秋姨娘是個極品小三,與她聯手節操就丟了。辛姨娘因為感念沈倩待書玉不錯,也算是斷念塌地。其他的嬤嬤,都是一問三不知。思來想去,隻能先從燈兒身高低手,固然天氣尚早,但是揣測三爺此時也該起了。便讓人將燈兒喊到跟前。
舒玉早就聽體係說過:秋姨娘暮年草芥性命的事兒。其他的不消說,那收養她的嬸孃一家死於非命。這事兒就跟秋姨娘與燈兒脫不了乾係。猜想本身久居深閨,這事兒隻能推在了沈倩頭上。就簡明扼要道:“三嬸比來讓幾個嬤嬤,去了你們的故鄉,去查一戶黃姓婆娘一家。說來也好笑:這一家人曾經收留過秋姨娘與你。不過早就在十年前喪生於一場大火當中。你說:三嬸冇由來調查這事做甚麼!”
很久,燈兒才幽幽感喟一聲,六神無主地盯著舒玉:“請大蜜斯見教。”
舒玉持續道:“這條戰略也不消急實在施,大伯還臥病在床。萬一你們兩個病倒了,沈倩一手把持後宅,反而對我倒黴。以是隻能等大伯能起床措置事件了,再漸漸實施不遲。不過有件事倒是能解燃眉之急,大抵半個月後就能見效:旬日以後就是劉娉婷與沈渭的大婚。你作為沈倩的擺佈手,也能夠隨她歸寧參與侄兒的大婚。在沈渭劉娉婷結婚當日……我要送沈家一份大禮!讓她嚐嚐人言可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