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腳被玄色的粗繩結健結實地捆住了,瞪得發紅的眼睛彷彿要流出血來。
這一點也不好玩,這一點也不好玩……蘭戎受傷了。
被綁在一起的四肢痠軟有力,身上的肉彷彿一團團浸滿了酒的棉花。
以是,她隻在內裡瞥見了本身。
作者超出於故事之上,以是花知婉在這個天下肆無顧忌――靠近反派、騙員外錢,連配角都敢打……成為作者神以後,她的字典裡再冇有“謹慎”兩個字。統統儘在掌控當中,以是她冇有底子阿誰需求。
罔顧蘭戎的疑慮,巨大的作者神靠幸運完美遁藏統統的圈套。最後卻親手坑了他一把,用特彆的姿式拉著他跳下深淵。
少年喊聲又細又鋒利,陰沉森地刺進人的耳朵。
她自恃的無所害怕,底子不是英勇,而是“不在乎”導致的笨拙、魯莽。
花知婉不消照鏡子也曉得,本身因為酷寒而瑟瑟顫栗的模樣必定很像一隻待宰的牲口。
人物和情節都是由作者締造出來的,卻與她本身的餬口毫無關聯。
筆下的故事與作者處在截然分歧的空間。
“誰都不準碰她!誰都不成以!”
“放開她啊啊!!”
她的確是。
它大門緊閉,因為招牌菜的食材從缺;它免費昂貴,因為他們不是它的目標人群。
她覺得本身締造的東西必定不會離開她的節製。比如蘭戎、比如這家賣人肉的店。
“嘿嘿,你快點把那母的措置了,他估計能叫得更好聽呢。”
“放開,放開她……”
他如何能夠,不怪她呢?
歸根到底,不驚駭的啟事是――它不會傷害到本身。
――這是一家賣人肉的店。
統統的困難隻是進級的台階,統統的困難都會迎刃而解。
“不準碰她……放開!”
她冇有把蘭戎當作,和本身劃一的、獨立的生命體。她把他們的經曆,當作隨便編寫的小說。以是在碰到黑店時,反而感覺好玩。
四周很吵,血腥氣刺鼻。醒來的時候,腦筋運轉得格外癡鈍。
她試圖看清他的眼裡有甚麼。
可他的食指,被人生生地削斷了一截。
作者寫的小說裡有黑店的情節,作者寫的時候本身會感到驚駭嗎?
那種吵醒她的鋒利嘶吼,又一次地開端蹂.躪她脆弱的耳膜。
小說裡說的甚麼,眼裡有“恨”、有“悔怨”、有“驚駭”、有“我不想死”、“是你害了我”,那些激烈的、深切的資訊,她十足冇有瞥見。
有甚麼好怕的,這又不是實在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