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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英國偏僻的處所等候著機會,一等就是四年,直到一個禮拜前,雨薇去劍橋大學看望她的門生,有人認出她就是幾年前曾在劍橋大學做過演講的藍雨薇,鎮靜的拍下她的照片,傳到了收集上被她看到,她曉得機會終究到了。
她操縱黑客技術,很快的就查到林夏的質料和她目前居住的處所。然後她做了一番打扮,去了林夏的家中,她用心在進入大門時埋冇本身,卻在走廊上對著鏡頭暴露了臉。當時候她已經做了手腳,攝像頭攝下的是她的臉,但是攝取鏡頭被世人看到的倒是雨薇的麵貌。她殺了林夏,目標就是為了嫁禍雨薇,讓這位天下上最馳名的‘醫學界天賦’成為‘殺人凶手’。至於,為甚麼冇有操縱收集將捏造的證據上傳?她是這麼想的,與其讓人信賴假造的收集,不如讓他們親眼看到差人將‘凶手’拘繫更來得實際。
這個打算本來天衣無縫,可她千算萬算,冇有算到三件事:第一,她冇有改換手上的戒指,讓布希警官看出了馬腳,起了狐疑,以為影象能夠被人做了手腳。第二,她冇想到安德魯的住處防衛如此周到,她本來覺得他不常來英國,住處必然冇有在美國或德國時森嚴。第三就是她冇有算到殛斃林夏之前,對方的手機錄影服從是開著的,前置攝像頭把她的模樣和行動全數錄了下來。更冇算到林夏抖擻抵擋中,手機掉在櫃子上麵,卻被她忽視了。而林夏因為是個狂熱的偵察小說迷,以為她還會折返來查抄她是否已經滅亡繼而發明手機中錄影,以是在臨死前拚儘儘力去除了手機卡,將之吞了下去。
這類過火的設法讓她不假思考的給安德魯發去一封威脅郵件,宣稱如果他敢結婚,她絕對不會放過他的老婆。
直到五年前,她終究找到了一個良機,趁著安德魯不在她的身邊,突入了防備森嚴的寓所想要殺死她,卻被埃德蒙給粉碎了。作為和安德魯一起號稱‘魔王和妖怪’的人,埃德蒙的才氣不在安德魯之下,更何況當時的他已經是黑幫當家了。埃德蒙的呈現讓她的打算功虧一簣,她不但冇有殺死雨薇,反而還被埃德蒙開槍打中,受了重傷。她隻得負傷逃竄,若不是埃德蒙體貼雨薇的安危,冇有出來追她,隻怕她的小命早就丟在那天了。
曾經,她和安德魯在一起同事,見到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猖獗的愛上了他,這類猖獗讓她本身都感覺不成理喻。他卻對她不屑一顧,不管她用甚麼樣的手腕,他也無動於衷。他看她的眼神,有的隻是深深是討厭和鄙棄,就如同看一隻臭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