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無可赦_第十章 采姑孃的小蘑菇(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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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前提普通,父母都是工人,打我小時候他們就特彆要麵子,本身冇本領,隻能拿我的成績跟彆人家小孩比。

他們做了讓步,我’死了’,他們挑選跟亞聖書院私了,跟李建業私了,他們讓人拿錢買斷了我這些經曆,拿人手軟。

能夠是當時候年青,身材根柢好吧,是真能抗住折騰啊,如果擱現在,八成得死那兒吧。

我真的不想折騰了,能夠是失憶那段時候,讓我風俗了甚麼都不想,隻想麵前,隻想如何活過明天吧。

真是諷刺,之前家裡住鬥室子的時候,我設想過,甚麼時候能像電視劇裡一樣,一家人坐在一個正兒八經的餐桌前,而不是用飯也要在茶幾上拚集。

――這些都是後話了。

家裡就是這麼個環境,至於你說報警,向李建業討說法甚麼的……說實話,我那會兒……我也不曉得該如何描述那會兒的感受,彷彿對他也恨不起來。

我喊我媽,我媽瞥見我,冇敢認――剛生完孩子,那會兒竄改太大了。

該如何說呢,大抵就是……已經產生的事,恨誰都冇用,我不肯意再花精力去恨誰,太累了……並且,我父母收了李建業的錢,我去討說法,家裡收錢私了的事兒就瞞不住了,到時候……以我父母的本性,又要跟我鬨。

唯獨送走孩子,我不能同意。

我就想簡簡樸單地賣個身,把孩子養大,其他的我甚麼都不管,都跟我冇乾係。”

第二,這一年的事不準提,他們嫌丟人,同時也驚駭已經到手的屋子、車、錢出甚麼岔子。我爸連來由都幫我編好了,就說我這一年煩悶了,看病去了;

這話說出來好簡樸是不是?有點好笑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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