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全書:張翰主演十宗罪原著_第二十二章 喝尿的人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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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抱怨說:“那些人的房租還欠我一個月的呢,當局,能不能幫我要房租啊?”

電話冇掛,保安是用本身的手機打的,三個保安壯著膽量籌算去樓道裡檢察,梁傳授在電話中要求他們平靜,不要掛掉電話,同時讓刑警隊長和畫龍當即驅車前去雅園小區。

房東瞪著眼睛說:“我如何無能那事呢?”

特案組回到兩名女警的房間,當即停止指紋對比,成果大失所望,杯子上的指紋,既不是房東的,也不屬於房東的兒子。

包斬緊接著問道:“你冇乾過甚麼啊?”

刑警隊長提交了一份名單,列出結案發前三個月以內統統去過兩名女警住處的職員,上麵有:馬桶疏理工,郵遞員,裝修工人,送外賣的小工,寬帶維修職員……這一次,刑警隊長冇有健忘把本身的名字也寫到名單裡。

梁傳授說:“你讓交警找找阿誰流浪漢,他是第一目睹者,或許能供應甚麼線索。另有,讓你們局裡的預審專家,對那幾個打麻將的市民,重新詢問一下,筆錄做得詳細一些。”

特案組籌算去小區的監控室看看。小區的樓層為六層,冇有電梯,畫龍揹著梁傳授,包斬搬著輪椅,一行人從樓高低來。小區裡的幾個大媽看到他們,抬高聲音群情著甚麼,包斬和刑警隊長都穿戴警服,幾個大媽鼓起勇氣走過來,她們反應了一個環境:這樓裡有鬼!

畫龍說道:“我們是如何出去的呢,誰拿著鑰匙?”

刑警隊長寫下市局值班室的電話,奉告保安,如果再有這類奇特的事情產生,就撥打這個號碼,二十四小時都有民警值班。

房間冇有破門而入的陳跡,陽台和窗戶都安裝了護欄,此人應是用鑰匙開門進入的房間。

很快,照片上的鞭子被找到了,畫龍帶領一隊潛水員在拋屍的水域裡找到了孫豈若的包,包裡有鞭子、手銬、狗項圈,另有幾塊石頭,冇有發明手機和錢包。

梁傳授對比片中的鞭子很感興趣,那是一把皮質散鞭,鞭子不長,像馬尾巴。他要求法醫鑒定兩名死者臀部的青紫傷痕是否為鞭打而至,同時要求蘇眉持續搜尋電腦中埋冇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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