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全書2:張翰主演十宗罪原著_第四十一章 古怪懸案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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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男孩的父母都在江北打工,故鄉一向空著冇人住,孩子平時在黌舍投止。案發前些天,孩子奉告父母,下個禮拜他要回故鄉。男孩說屋子四周蕭瑟得很,他歸去把門前的草割掉。11月3日,父親給孩子打電話,打不通,聯絡黌舍後才曉得,孩子已經有一週冇有去上課了。案發後有同窗證明,劉海波10月30日(禮拜五)放學回家時,統統普通。

奇特之二:專業繩結。劉海波和其他縊死的人分歧的是――他被繩吊著的不是脖子,而是一雙手,每一隻手綁了十二圈,腳上也是一樣。繩索打結的體例非常專業,不像是一個十三歲的孩子自縛所為。

此案伎倆乍看下很有很多自相沖突,比如說:既給男孩穿上紅裙,又在頭頂用分魂針,是為了散魂。但又在腳上用上墜魂砣,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隻是與其家裡有深仇大恨,想將其靈魂打散,則又何必加上墜魂砣和引魂白花呢?這看上去自相沖突。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凶手費事,那將其變成厲鬼不是自找費事?以是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實在凶手並不是簡樸地想要打散其靈魂報仇甚麼的,也不是純真地想養厲鬼,而是有更深的企圖,能夠是想提煉一個至陽的精魄。如果這個男孩八字純陰,選一個八字純陰的13歲零13天的男孩,是為了提取一個至陰至陽的極品精魄,因為如許的精魄極其罕見。有些修煉高深的報酬了達到某種目標,會花上幾年乃至更長的時候去尋覓如許一個精魄。以是他給男孩穿上紅裙散魂,為免靈魂飄散冇法提煉,以是在腳上加上墜魂砣,秤砣鐵質,鐵不透陰陽,墜在腳上靈魂冇法遠遊,隻能在死處四周盤桓。再用分魂針從額前分離這個男孩的靈魂,隻將其至陽精魄或者至陰至陽的精魄從胸前的引魂白花中引出。如許才氣解釋他這些自相沖突的做法。我看警方也曉得這事邪門,將這個案子公佈出來,估計是為了獲得更多的玄學方麵的解釋和幫忙。

那針用屍油泡過,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梁為木,地為土。

警方認定,經市、區兩級刑偵、技術部分調查,劉海波滅亡事件解除他殺、他殺,屬不測滅亡。派出所開出的滅亡刊出戶口證明,在滅亡啟事一欄上寫著“其他非普通滅亡”。

父親對警方說,後門用兩塊大木板擋著,外加一根鋼筋。兒子身後,大門、側門關著,後門開了,兩塊大木板和鋼筋被放在門的擺佈兩旁。他一邊演示一邊宣稱:普通家裡冇人,就不開後門,都是彆著門的,外人是搞不清楚我的阿誰門的。為甚麼我拿個鋤頭,站在這個上麵,把阿誰木板鉤開,因為鉤開後,這個門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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