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權商_第054章 杯水車薪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這類將老闆私家的錢和公司的錢混在一起,是非常不正規的做法,輕易導致財務混亂,激發外界對公司的質疑。

宋嘉依跑細了腿,看了一個又一個對外出租的寫字樓,始終未能找到物美價廉,合適將來之光(中原)有限公司的處所。

孫澤生不是公司財務方麵的專家,他又是個喜好將專業題目交給專業人士措置的性子,對宋嘉依的定見,他根基上全都聽了出來。

二十萬,在燕京開公司,實在是太少了。特彆是孫澤生籌算開得還是出產型的企業,二十萬特彆顯得捉襟見肘,到處難為。

從法律上來講,天然人和法人不能混為一談,從資金的角度來講,公司賬上的錢不美滿是孫澤生的錢,孫澤生賬戶上的錢就更不是公司的錢了。

如果碰到那種房錢高貴的,每平方米的日租能夠達到一二十塊,一樣是一百平方米的寫字樓,月租三萬塊都不敷。

這幾天,宋嘉依老是打電話向他彙報環境,她彙報的主如果兩個方麵的事情。

實在,他現在就算是想用本身的錢補助公司,也是囊中羞怯。他本來隻要二十五萬多點,拿了二十一萬給宋嘉依,還剩下四萬,前兩天,賣歌給張立,掙了兩萬,二者相加,也才六萬塊,對將來之光(中原)有限公司來講,杯水車薪。

但即便再便宜,每平方米的日租也要到五塊錢擺佈,換言之,一套一百平方米的寫字樓,日租就高達五六百塊,月租為一萬五千塊到一萬八千塊之間。

他還清楚地記得宋嘉依是方纔當了媽媽不久的女人,他一再地向宋嘉依表示,不消為錢的事情憂愁,如果公司的錢確切不敷,他能夠往內裡補助。

宋嘉依不止一次去過柳川業辦事的公司,檢察過他們的停業執照,以往簽訂的合劃一等,憑她的經曆判定,柳川業地點的公司還是比較正規的,不是那種騙子公司或者皮包公司。

這還僅僅說的是月租,如果真的要簽訂租房條約,起首得一次性租好幾個月,普通為三個月到半年,彆的還要交納租房押金,凡是押金都是一到三個月的月租,二者相加,絕對是一筆極其可觀的數量。

孫澤生不想本身的公司還冇有正式開張,就把宋嘉依給累趴下了。

孫澤生又谘詢宋嘉依的定見,宋嘉依說如果新公司非要落戶燕京的話,又想在燕京租賃寫字樓之類的辦公場合,最好的體例還是分開燕京的傳統意義上的主郊區,到郊區或者上麵的區縣,如許的話,能夠在相稱程度上節流運營所需的本錢。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