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便利,王辛打了一輛的士一起往家開,重新城縣到他們阿誰村莊也就半個小時的車程,車費滿打滿算也就三十塊錢。
這一次王大仁就是因為心太仁慈,凡事求個對的起知己纔會被人給打斷了一條腿。
吳應熊年青的時候本來隻是街頭的一個地痞頭子,當年恰逢鼎新開放初期,他發明搞修建買賣很贏利,因而便靠著收庇護費收來的錢,搞了一家修建公司專門給開辟商建屋子。
這本是一樁不錯的買賣,不過因為利潤被開辟商壓的很低,以是吳應熊就打起了歪主張,仰仗他在新城縣的手腕,硬是瞞天過海利用一些劣質修建質料以次充好。
他這一行動完整把吳應熊給激憤了,因而吳家就以王大仁毀約為由,要王大仁補償十萬元現金,並且威脅他如果敢把這件事情說出去,就讓他小命不保。
以後產生的就是王辛在病院裡瞥見的那些了,對方不但冇賠一分錢的醫藥費,竟然還讓人過來威脅他們,隻要王子琴去陪吳正飛睡覺便能夠免了那十萬塊錢的違約金。
而王大仁因為做這行也有很多年了,以是他一眼就看出了那些劣質的修建質料完整分歧適施工要求,因而他便找到了修建公司提了這事。
不過等來的答覆倒是讓他少管閒事,儘管埋頭苦乾就對了。一貫宅心仁厚的王大仁豈會情願昧著知己做這類的事情,要曉得建屋子但是一件大事,一旦利用了這些劣質的修建質料,那麼整棟修建就成了豆腐渣工程了。
如此做法的確目冇法紀,冇法無天,完整就像是一群匪賊。
這家修建公司的名字叫做吳氏修建有限公司,公司老闆恰是新城縣初期馳名的道上地痞-吳應熊。
可對方的蠻橫超出了王大仁的設想,吳應熊全程都冇露麵,倒是他阿誰放肆放肆的兒子叫上了一乾小弟對著王大仁的是一陣拳打腳踢,最後竟然還讓一個部下把王大仁的腿都冇敲斷了。
王大仁做人又跟他的名字如出一轍,仁義的不可,心善的很,做事隻講究一件事情,那就是對得起本身的知己。
半個月前,王大仁通過同親的先容,一起接了一單活,就是在新城縣給一家新建的樓盤做做小工,焊接一些鋼筋,搗鼓搗鼓水泥甚麼的。
出租車內,王辛透過車窗看著內裡金黃的稻穀和清澈的小溪,腦海中不由回想起本身小時候在田間玩耍的場景,臉上不由暴露了一副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