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比及柏衛國再次見到差人進門的時候,他的案子已經被移交給了本地市局的治安處了。眼下,是治安處的人來幫接辦職員和案件卷宗。因為柏衛國的甲士身份,治安處來的人倒冇給他上手銬,隻是讓他本身拎著行李,跟他們一起上了一輛吉普車。
另一個,那就是這事產生的不是處所。這事在軍隊駐地,或者是他出差的空降軍駐地,亦或是在轉車的鄭州,題目都還好辦。柏衛國這趟回家是順道,冇甚麼事情的話,就冇有任何題目。車票盤費甚麼的回軍隊報銷,大隊財務也不會說甚麼,就算和柏衛國不對於的政委蘇博藝曉得了,也不會說甚麼。過家門而不入的那是大禹,不是我們這類平常人。
柏衛國的答覆很簡短,也很衝。他現在越來越感受事情有些失控了,天然冇表情去詳細的解釋甚麼。並且,從這個差人的問話裡,他聽出對方明顯還冇看過卷宗。
“嗯!”
車上坐在副駕駛上的一個三十出頭的差人,轉頭看著柏衛國問道。
“我們把案子移交給處所吧,我帶人疇當年,他們已經走在了廣場邊上的馬路上,原則上,算他們處所上的地盤了。”
但這還都是前麵能夠會碰到的費事,柏衛國現在急需處理的,是麵前的費事。
從這個案子來講,辦好了也冇功績,最多算是個治安案件。對柏衛國,他們是冇有司法權的,要措置,也是人家軍隊本身措置。而另一方,固然柏甚麼衛國說他們是小偷,可也拿不出證據。案發明場固然收繳了一些凶器,隻是現在遭到傷殘結果的倒是拿凶器的一方。
如許一來,帶給他們的直接題目就是,最後留在手裡的人,他們不但要承擔醫藥費,還要在他們養傷期間安排警力把守。可真到要究查他們罪惡的時候,最多能算上個地痞罪,冇準還算不上,不就是打了一架麼,還是虧損的一方。
柏衛國的答覆更短了。
“看不出來啊,年紀悄悄,動手這麼狠辣。你是甚麼軍隊的?”
他現在是作為在大眾場合打鬥打鬥的當事人,帶到了車站派出所。派出所職員在得知他現役甲士身份後,簡樸問了問環境,就把他留在了一間辦公室裡。到現在已經快兩個小時了,卻再也冇人來理睬他。
這倒確切是個彆例,鐵路派出地點與處所差人的轄區分彆上,在火車站,就是站前廣場與馬路的邊線分彆的,路上已經歸處所上的差人統領,車站派出所儘管站前廣場上的事。固然究竟上,常常是車站派出所連馬路上的事也管了,可現在不是要把這個燙手山芋丟出去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