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白種男人,滿頭金髮,綠色的眼睛披髮著死神般的笑意。
究竟是甚麼人?
並且,阿誰時候,隻要他暴露馬腳,馬威爾必然會開槍。
看來本身那一招的能力,比設想中的還要強大。
那但是天下上最可駭的槍彈,進入人體後會刹時爆炸,能力比手榴彈還大!
妙手!
“砰!”
葉重內心大驚,冇想到另有一個更加短長的偷襲手在本身身後虎視眈眈,而本身卻完整冇有發覺到對方的氣味。
但他如何會來中原殺本身?
馬威爾的槍是好槍,但葉重怕的不是他的槍和他的槍技,而是掌心雷裡的槍彈。
“啪!”
“草!”
葉重來不及多想,敏捷分開這裡。
冇乾掉老子,那老子就來乾掉你!
想到此,葉重他將本身的休閒鞋脫了,猛地向渣滓桶那邊砸了出去。
“草!又是偷襲手!”葉重罵了一句,同時也悄悄自責,被人盯上,本身竟然一點都冇有發覺到。並且,明天早晨如何就這麼不承平?
看到屋頂上的兩小我已經開端比武,葉重光輝一笑,用最快的速率衝進南宮知名先前所呆的屋子裡,於千正躺在寢室的大床上一動不動。
一刹時,葉重就給槍部下了評價。
掌心雷?!
麻痹,隻顧著遁藏馬威爾的槍彈,忘了前麵阿誰傢夥也開了一槍。
“是嗎,死在我的手裡,那豈不是也是你的幸運?”說話的同時,他指間的硬幣如同飛彈,刹時將這個冇有任何防備的黑人槍手打倒在地。
開槍這麼穩,並且還這麼淡定,絕對是個妙手。
罵了一句,他丟掉了手槍,然後從腰間拔出了另一把槍,這是一把金黃色的槍,比戈壁之鷹的形狀還大,奇特的是,他竟然有兩根槍管。
夜晚的明海,燈光輝煌,可在這霓虹閃動中,又埋冇著殺機。
可就在他正要行動的時候,卻俄然停下了手,手指迷惑地摸了摸於千的脈搏。
不好!這裡另有彆的人!
休閒鞋連中兩槍,竟然被阿誰偷襲手打飛了。
葉重心機百轉,就在這個時候,前麵又響起了槍聲。
此時已經冇思慮的時候了,葉重敏捷地丟脫手中的硬幣。
就在他將近走出巷子的時候,俄然“噗”的一聲槍響,他中間的牆上被打穿了一個洞。
不過,葉重在將鞋子丟出去的時候,已經閃電般地竄了出去,。他手裡握著了兩枚硬幣,緩慢地向渣滓桶靠近。
穿過鬨市,他進入一條偏僻的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