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寫這個小說,我不會如許的,我的迷彩胡蝶。我已經把本身包裹起來了,很厚很厚的外殼,但是因為寫這個小說――我把本身的外殼一點一點地扯開了,把本身最隱蔽的處所揭穿給全部天下,有瞭解,有憐憫,有鄙夷,也有傷害……我不曉得我隻是寫一個小說罷了,為甚麼要傷害我呢?是我寫得不好?還是我寫得太好?
我漸漸地走,走出這個不該歸去的夢。
你當然不爽,這黑廝麼等閒就罷休了?多冇麵子啊?!這麼多人瞥見了,回黌舍如何說啊?!不可,絕對不可!――嗬嗬,你們現在這幫子標緻美眉就是這個心機的,就是不想讓人到手,也不能在他麵前落空本身的吸引力,就是要讓男人或者男孩因為你們不可不可的,你們才感覺爽,感覺本身有魅力――當然,還是不會給他們到手。
因為,我抵擋不住了。真的抵擋不住了,我第一次感遭到本身在這個世俗的社會,是不該撕掉本身的假裝的。樸拙的代價,就是被傷害,冇有彆的。
“哎――,哎!”我也不敢追,就那麼喊你。四周的人開端轟笑。我難堪地站在那邊――說實話,這麼在馬路上追女孩我是第一次也是獨一的一次,對你真的是前無前人後無來者了。但是你還是回身跑了。我曉得是我留給你的第一印象太深切了,乃至於你底子就不敢和我說話。我站在那兒,傻傻地看你跑遠。我煩惱地對著本身的車胎踹了一腳:“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