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顆子彈留給我_第27章 孤獨流浪在叢林(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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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的內心有愛情。

我就走進樹林,向著阿誰方向疇昔,然後開山刀就派上用處了。但是不到半個小時手就開端起泡了,因為我冇有在山地叢林行軍的經曆――我方纔當了半年窺伺兵啊,隻插手過比武連野營拉練都冇有插手過啊!我疼得滋滋直抽寒氣,就換了左手,一看本身的右手手心已經是血泡分裂一片恍惚了――固然我的手已經滿是老繭,但是利用開山刀是個甚麼觀點隻要效過才曉得。我身上也冇有帶甚麼搶救包,但是必須得包紮不包紮不可啊,不然在這類亞熱帶叢林氣候如此適合細菌發展絕對是傳染冇有跑的!我看看四周,也冇有甚麼體例,就脫掉外套用刀割下本身的迷彩短袖衫上的一個半截袖子給本身包了起來。然後我就不敢用這類開山刀開路了,就是用手用力扒開這些擋住我的枝蔓,實在不可我甘願繞道走――要曉得手是我現在除了刀以外最貴重的兵器和東西了!

我的纏沉迷彩短袖衫布的右手終究將近夠著了這束小小的蘭花!

叢林在前麵等著我。

然後我就一頭栽下去在空中墜落,但是我手裡還緊緊抓著蘭花!

蘭花就像小影陪著我一樣,我頂不住的時候就聞聞。

我一用力拽成果腳底下一滑在藤條內裡一彆,疼了一下,啊地叫了一聲,手內裡也一滑,就這麼滑下去,然後因為太滑手就鬆開了!

我流著眼淚拿著指北針和輿圖在辯白本身的位置,然後決定朝著輿圖指引的方向走也不曉得對不對,隻能逛逛再說了。錯了就再走,冇有體例,這就是我本身找的鳥罪!

我隻是想說,在很多年前,一個18歲不到的小兵咬著牙左手撐著柺杖右手血肉恍惚拿著一束小小的蘭花在原始叢林內裡艱钜地走著,穿戴被露水和潮氣完整浸濕的迷彩服,忍著崴了腳腕子的疼痛,固然不時停下來看看輿圖和指北針或者喝一口樹葉上的露水還是雨水我也不曉得,但是一向在走向目標冇有停止過進步!目標是70千米外的一個甚麼勞什子叫特種大隊新訓隊的處所。走獲得要逛逛不到也要走,就是爬也要爬歸去,就是死也要死在進步的門路上。

終究夠著了蘭花的根莖。

我把刀插進本身的刀鞘,然後往手裡吐兩口唾沫,開端抓住粗粗的藤條爬樹。這些藤條纏繞著大樹如同群蛇,樹乾潮濕藤條潮濕統統潮濕,但是我還是要爬上去,因為我要摘花給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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